#能够保举一首你比来单曲轮回的歌吗#
表达失恋之后的伤悲之情,有良多出名的歌曲。
比来听了汪峰的《红唇》,最间接的感触感染是:心实的被击痛了。
除了旋律的漂亮之外,最次要的是歌词写得太“挠心”。
我相信,若是不是切身履历,绝写不出如斯深入、如斯透辟、如斯刻骨的感情宣泄。
“你把思恋涂成一抹红,
我已跌进胭脂色的梦。
情有多浓心就有多痛,
最怕如许突然的重逢。
风把回忆摇落一地红,
我已不再为谁而肉痛。
春花秋雨都藏在心中,
那是一生不克不及说的痛。
就像秋夜里最初的红枫,
你用唇印把往事尘封。
红唇微启泪光明灭,
忘了那场短暂的相逢。
就像记忆里最初的红枫,
层层叠叠染红了天空。
尘凡相送胭脂消融,
我们从此山川不相逢。”
第一,表示形式上是一首极为完美的现代诗,每段的句数、字数整齐,全数押“ong"韵,无论唱仍是朗读,均朗朗上口。
第二,把文学的笼统与生活的具象,完美地合成在一路。
”红唇“,既是文学的高度笼统,又是可感可知可见的具象。我们能够把”红唇“看做最思念、最难忘、最不舍的主不雅概念,又能够看做详细的恋人的红唇。
第三,遣词着字极为深入、生动、准确,有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觉得。
如,“你把思念涂成一抹红”,“思念”是主不雅的笼统感情,“红”是详细的物象,做者用一个“涂”字将二者融为了一体。
“风把回忆摇落一地红”,“风”是天然物象,没有人的主不雅能动性,“回忆”是人的主不雅感情活动,做者用一个“摇”字,把“风”拟人化了,把枫叶落满地的天然景不雅,注入了生动的人的主不雅感情。
托物言志,借景抒情的传统散文手法,在此得到了十分好的应用。
像如许的手法,几乎充满了整首歌词。
文学性与时髦性的完美连系,是那首歌曲的最次要特点,从而大大提拔了歌曲的文化档次。
所谓“曲高和寡”的矛盾,在那首歌曲里得到了十分好的处理。
既高级,又通俗;既漂亮,又容易传唱时髦,那是一种比力高级的创做境界。
如何提拔时髦歌曲的文学性?那首歌曲堪称范本。
一曲《红唇》击痛了心,从此不再言伤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