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9月30日,张若昀与惠州利翔电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收集侵权责任纠纷一审讯决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张若昀诉称,被告惠州利翔公司未经受权,在网店首页、宣传页及多款家具产物页面利用原告肖像图片,并附有“助力佐诗顿品牌《雪中悍刀行》主演:张若昀”等宣传文字,涉嫌进犯原告的肖像权、姓名权,招致原告遭受经济丧失。被告利翔公司主张其利用张若昀肖像获得了海南联美娱乐经纪人有限公司受权。
经法庭询问,张若昀主张并未将肖像权、姓名权受权给海南联美公司,被告利翔公司亦未提交海南联美公司存在原告受权的相关证据。法院认为,被告将原告的姓名和肖像图片用于产物保举,侵权主不雅明显,且企业以品牌代言体例利用明星肖像比单纯配图利用影响更大,被告侵权情节严峻,行为影响恶劣。最末,法院判决被告公开致歉并补偿张若昀经济丧失45万元。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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