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家具工艺有着悠久的历史,发展到明代(公元1368~1644年)开始形成独特的形式。明式家具是指制作于明代至清代(公元1644~1911年)前期,材美工精、典雅简朴,具有特定造型风格的家具。明式家具以结构的合理化和造型的艺术化,充分展示出简洁、明快、质朴的艺术风貌。并善于将雅俗熔于一炉,雅而俗用,俗不伤雅,使美学、力学、功用三者达到完美统一。 明式家具的整体结构以框架式样为主要形式,呈现出束腰和无束腰两大结构特征。无束腰家具以圆腿侧足为主,造型简练稳重。有束腰家具方腿直足,或三弯腿或鼓腿,形体敦厚而庄重秀丽。这两种造法,给人以虚实相间、方正稳重的感受,成功地体现出科学性和艺术性融于一体的造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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