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报导,一网店销售的13款服拆商品名称中利用了“王一博同款”字样,同时销售页面利用了王一博照片停止宣传推广,构成对原告肖像权的损害,被法院判赔2万元。
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日,王一博与杭州沅阮服饰有限公司相关收集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王一博诉称,被告未经答应,在涉案网店销售的13款商品页面中利用王一博照片停止商品宣传推广,进犯其肖像权。被告沅阮公司辩称,涉案网店因为未能盈利,现已处于登记阶段,且公司目前运营困难,恳求法院酌情确定判赔金额。
经法院审理认定,涉案店铺销售的13款服拆商品名称中利用了“王一博同款”字样,同时销售页面利用了王一博照片停止宣传推广。法院认为,被告未经原告同意利用其肖像,营利目标明显,构成对原告肖像权的损害。最末,法院判决沅阮公司向王一博书面致歉并补偿经济丧失2万元。
极目新闻综合成都商报、澎湃新闻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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