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路网疏密 不宜过疏、过密
有与发展轴垂直的交通
2、联系 交通联系必要的城镇,且不受行政区界的影响。
道路连接等级不宜过高、过低(城市间高速路、城镇间公路)。
不宜过分追求环路。
有些公路无必要及可行性或经济不允许,不必修建 不能只有高速路,而无公路连接。
3、高速出口 预留恰当
有快速路,公路相连
4、过境交通:不宜穿越城市中心
5、机构设置 机场端净空不宜飞越市区。
跑道轴线方向避免穿越市区,最好与城市侧面相切。
与市区距离10-30km,且有专用高速路相连。
机场跑道中心与市区边缘的最小距离5-7km,若轴线通过城市,则15km。
多座城市共用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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