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儿子……,你去哪,怎么还不回来啊!”一个犹如鲁迅笔下的母亲,日日夜夜都在用哀痛泪水,呼唤着枉死孩子的冤魂,本来幸福完竣家庭,在元霄前夕尽毁于一场高耸其来的人世惨案。
2010年2月27日晚,关于李柱城夫妻来说,无疑是最暗中的时刻,儿子李锦烨和同窗一路高快乐兴地出门后,就再也无法回来了。
李锦烨,福州十中初二学生,在学校教师和同窗的眼中是个品学兼优学生,从不与人发作抵触。在家人和邻人的眼里是听话懂礼貌的好孩子,脸上老是带着浅笑。然而就是那么一个心爱的小男孩,却被十几个暴徒铁棍围殴活活打爆头颅,惨死时刚才十三岁!
无端受欺敢理论 铁棍爆头惨惨惨
2010年2月27日19时许,李锦烨被同窗颜某约去看元霄花灯,路过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鹤林溪口,碰到吴刚等两暴徒阻拦、推搡、欺诈,李锦烨深感恐惧,便打德律风向其十六岁兄长求援,要求理论处理此突发性的犯警损害,且其指认暴徒后,便分开了当场,并没有叫人殴打对方,当吴刚认可是找颜某费事后,两边就完毕纠葛各走各道。孰料,李小刚、吴刚却再次挑起事端,纠集十来个暴徒经商议、分工、围逃切断行凶,此中,有人去取铁棍,有人骑摩托车去逃踪等,最初李锦烨和颜某在另一现场——福州金鸡山附近汽修店外被拦下,簇拥而至的暴徒-冲上来便脱手施暴,面临十三岁捧首求饶的被害人, 利用铁棍不计后果地乱棍围殴,“对不起,对不起,求求你们了”无论李锦烨怎么乞求,凶神恶煞的暴徒们照旧往李锦烨的头部不竭狠敲,有的铁棍打在墙体上都冒出了火花,可怜的李锦烨被打爆脑袋瘫倒在地一动不动了,路人见此情景傻眼啦,就高声呼救,并报警。可那群一魔鬼暴徒不只无惧路人,甚而更为残忍地用铁棍持续朝李锦烨的脾脏、头部等致命处狠敲猛打……
当救护车到来时候,李锦烨已经口吐白沫没了意识,被告急送到福州二化病院抢救,医生表达已无救活可能。不克不及承受孩子就如许惨死的李柱城夫妻,把孩子转到福州总院,全家人跪求在医方面前,“医生救救我们可怜的孩子吧”然而总院同样回天乏术。灭亡陈述描述李锦烨所受损害包罗,创伤性持重型颅脑损伤,脑干损伤,普遍脑挫裂伤,颞顶骨、颅底多发骨折,肝脏分裂,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等。
李柱城夫妻痛不欲生,呜咽着“永久无法忘记福州总院里儿子头上的血从耳朵和鼻子里喷涌出的那一刻,太惨了”,鲜血从耳朵和鼻子里涌出, 绚烂如花的十三岁生命,在不会凋谢的日子里悲苦凋谢了!
无辜冤魂觅公允 问号悲摧吊诡多
自从儿子出过后,李柱城一家人天天以泪洗面,锦烨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因为过度哀痛,精神恍惚,每天拿着孩子的照片,念叨着孩子的名字。家里的每个角落都能够让人想起孩辅音容宛在,他们无法掌握对孩子的思念,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独一撑持他们的信念就是要还孩子一个公允。
颠末近一年多的煎熬,2010年11月22日福州市查察院将那个案件告状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于2011年1月5日开庭,案件因为涉及未成年人不停止公开审理,李柱城夫妻做为受害者父母经法院批准全程旁听。然而2011年5月9日的一审宣判成果却实在吊诡,令人疑窦丛生, 实是用黑色眼睛看夜的判。
其一,庭审中,根据7个案犯的招供及证人笔录,能够很明显看出本案存在报酬操做的踪迹。
其二,晋安区刑警和福州市查察院避重就轻,不只遗漏6个共犯(黄邦应及其女友、潘亮宗、吴凯、李华军、小谢)没有将之拘捕,任其逍遥法外,以至对他们的认定处置都没有一个交代。尤其是将全案迷糊定性为有意损害。
其三,不只将案件两个阶段原因的搬弄事端的功犯责任赐与淡化处置,并且对杀人团伙的恶脾气节也一并视而不见,从中稠浊黑白。
其四,判决各式替案犯推卸刑责、减轻功责,甚而不吝颠倒黑白,荒唐认定十三岁小孩受欺敢理论激化矛盾要负必然责任,将过错推向束手毙命的无辜被害者,给罪不容诛的首犯李小刚创造免死奇观。
其五,有意杀人犯主犯之一的吕文(吕文曾是掳掠犯头子,极具能耐,2007年3月21日被福州市中院以挑衅惹事功、掳掠功判三缓五放出来,而其他同案犯却被送进监狱服刑),在一审庭审中立场恶劣,当庭翻供,回绝认功,声称刑讯逼供,把功责全数推给他人,其实嚣张,致在庭上连公诉人也责备其认功立场恶劣,可在一审讯决中却对那些庭审事实一概不提,还非分特别开恩,遁词吕文家属代交6000元补偿金,可予轻判。那是命案,区区6000元钱如斯神异,竟然能够成为扭曲刑法的一大规范?殊不知,亿万财主更有钱,那在中国岂不成了不死金身?!
其六,同案犯潘亮宗已于2010年7月30日被抓获,于2010年9月3日被取保候审。同案犯吴凯已于2011年3月11日被抓获,并供出吕文也有手持铁棍殴打李锦烨致死的情状。可那两个同案犯招供的相关素材一审中秘而不泄,曲到二审才被发现???一审讯决书中(P26)还谎称潘亮宗巳上彀逃逃,以至隐瞒吕文有拿铁棍殴打小孩的杀情面节。那是谁在保护功犯?谁在隐藏证据?天理难容!!!
其七,多种版本的投案,-审也闭着眼睛采用。吴刚在一审庭审谈及自首情节时说是父母带其去的,证人严正江说是其带吴刚去,而岳峰派出所出具的《情状阐明》是在民警和亲属的搀扶帮助下去投案自首的,此其一;其二,吴刚说是上午8点去,而岳峰派出所出具的《情状阐明》记载是上午7点。那么多版本的自首情节阐明吴刚自首认定破绽百出,李小刚的投案一节与此亦大同小异,无非都是穿凿附会的产品,何以采信?
其八,在审讯中法官避重就轻,对那些有意杀人犯的杀人手段、情节、后果、对社会的危害性一字不提,以至挖空心思搀扶帮助功犯,减轻功行。对刑附民诉求能减则减,完全站在被告的立场……
唉, 归根结底,李柱城夫妻十分无助和绝望,看来李锦烨的公允只好在那边自个向阎王爷去要喽。
免死遁词又蹿新, 令人无语问苍天
纵不雅全案,如斯大白的命案,竟有奇闻曝出,法院判决被害人李锦烨对矛盾激化负有必然责任,凶手免死。那小孩无端受欺要理论具有无可责备的合理性,不单遭到杀戮,并且还要论错定责构成凶手免死金牌! 那是什么世道?令人无语问苍天,莫非法令评论无过错责任的原则就是任人凌辱,默不出声?那岂不成了立功无行境---有理,原因无长短---摊责?!!面临如斯手段之残忍,情节之恶劣,后果之严峻,对社会形成极其恶劣影响的杀人案件,为人父母者抚躬自问,关于那些令人发指的凶手要不要死刑严惩?!若是那种人神共愤的命案,都能够昧着六合良心赐与罪不容诛杀人犯轻判,赐与宽宥的话,那中国的刑法典就应当公公开开抹去死刑施行之词!!不然,免死牌岂不太像跳蚤市场上的货色?此不法之幸也,亦非国之幸也!
其实, 刑罚杀不杀的关键问题在于杀或不杀的判断原则能否公平, 而不是其他。因而,对当初佘祥林、赵做海之类案件而言, 谁都清晰慎杀, 但象本案如许以强凌弱, 以寡欺寡,丧尽天良, 挥舞铁棍血腥打爆幼小十三岁孩子脑袋的肢体语言已经把功恶表到达如斯淋漓尽致、令人恐惧水平的恶劣杀人案件,完全打破了公家所能接受的道德底线,完满是对社会生活底线的残忍扯破。该杀就要杀,决不克不及凭仗少杀而不杀,利用妖魔受害人,歪曲法令,把过错推到无辜死者头上的手法,来为功犯开脫功责,那典型是无法无天,与慎杀少杀的政策底子无关。谁都大白,现有刑法的汗青阶段只要该杀当杀, 才气表现社会的公允、正义, 才气表达对被害人生命的尊重, 才气表达对法令的尊崇。不然, 面临权利关系社会, 令人不免感应司法正义公开龌龊, 尤其那种貌同实异地以牺牲法治为代价逃求所谓不杀效果, 本色是对天理、法律王法公法、生命、人道的更大踩踏。
身心俱焚的李柱城-家祈求司法公平,可苦苦期待了一年多,竟得到如斯不胜的成果。电视媒体不敢曝光, 如今只能乞助收集给力,求求你们施予援手,搀扶帮助十三岁无辜惨死的孩子讨回一个最少公允!
李柱城夫妻是芸芸寡生中的屁大小民,空有呐喊愤怒却无力憾动那繁重如山的难。他们的目标十分十分的低微,哀告复原本相,恳请彻查此案,缉捕遗漏共犯,严惩杀人凶手!还苍生一个乾坤朗朗!
衷心感激你们社会上的爱心人士, 正义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