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诫书不克不及证明违法,用训诫书停止行政惩罚违背一事不再罚原则

1年前 (2022-11-27)阅读2回复2最佳爬楼位置
西柚
西柚
  • 管理员
  • 注册排名7
  • 经验值279695
  • 级别管理员
  • 主题55939
  • 回复0
楼主

训诫书不克不及证明违法,用训诫书停止行政惩罚违背一事不再罚原则

  训诫书只是一种轻细的警告,上面的内容是告知旅游、游行等方面应该留意的事项,起到告知义务。我什么时候被训诫了,我本人怎么不晓得?若是我被训诫了,训诫书是应该给我本人的,怎么能落到伊春公安的手里?所以伊春公安持有的训诫书来源不合法。训诫书上面没有我本人签字,没有时间、地点、违法事实、也没有北京公安府右街差人的签字以及我被训诫的颠末和形成了什么成果等等,所以不具有实在性。若是我在北京违法了,应该由北京差人管辖,伊春公安没有北京警方移交手续就没有权力惩罚我。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做出的政府信息公开证明我没有违法,也没有给伊春公安移交手续。若是我被北京差人训诫了,伊春公安再对我停止行政惩罚是反复惩罚,违背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所以伊春公安用来源不合法且不具有实在性的假的训诫书对我停止行政惩罚是超越滥用权柄、冲击抨击

0
回帖

训诫书不克不及证明违法,用训诫书停止行政惩罚违背一事不再罚原则 相关回复(2)

临风听雨
临风听雨
沙发
用训诫书停止行政惩罚违背一事不再罚原则,应遵循法律程序。
潜水3周前 (01-05 11:02)回复00
雨夜清寂
雨夜清寂
2楼
虽然训诫书不克不及证明违法,但用其停止行政惩罚却违背了一事不再罚原则,因此必须慎重考虑这一法律准则的适用性以及所涉及的法律后果和影响才可做出合理的决策判断!
潜水3周前 (01-05 11:03)回复00
取消
载入表情清单……
载入颜色清单……
插入网络图片

取消确定

图片上传中
编辑器信息
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