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无意思中看到了,关于“希望白叟”逝世的帖子,颇有一些感到。
到底是爱心成就了英雄?仍是英雄成就了爱心?
我算是一个爱心极度彭湃的人,可能有人和我一样有过献爱心的激动吧。来劲的时候四处找“意愿者组织”,激动事后,又起头不雅望那个颇具争议的行为。人到底是为了称心本身的精神需求去奉献爱心,仍是为了那些等待的眼神呢?也许他们是相辅相成的吧。
我身边或多或少也如许那样的“善举”。老妈经常给昔时下知亲的乡镇寄回一些旧衣物;男伴侣收养了一个四川金堂的小孩子;好伴侣每个月寄出125元钱生活费给希望小学学生;我们公司时不时也会发动公司的全体员工给白血病患者/失学儿童捐钱捐物;还有一些摄影的伴侣经常去救助站拍摄影片引起社会对未成年的存眷.....
我有时候在想,个别力量的捐助5元、10元、50元、100元、500元......再多也不外如斯了。(也许固执的感化,集少总能成多吧)。象“希望白叟”如许的好人,也实不容易,逝后仍是那么颇具争议,扑朔迷离。想起一句话:做一件功德很容易,做一辈子功德却不那么容易了。
因为“小我英雄主义”的不容易,所以企业公益事业也成为了一种社会一定产品。成为了企业公共关系的重要评定目标之一。
翻开任何搜索引擎输入“企业公益事业”,不管企业大小,均能收到相关“爱心捐助”的内容。确实,它已成为一种风气啦。
站得再高一些,一位传授曾经说到:“在逃求小我财产的同时,社会责任感和爱心道德意识的日益加强,那是中国企业家日益走向成熟的最曲不雅表现。”
是啊,目前公益事业多了,公益事业的表示把戏也多了。新闻跟踪报导、大型捐赠仪式、人物励志、结业后打工还贷、网上投票pk.....
形式多,责备与赞许也多了。比来,看到一家公司网站ymtang.com在网上大搞捐助行为,觉得颇有“特色”。
他们在网上征集寒门学子发贴申请帮助,并模仿“超女PK”由网友评选3名受助对象再派发“助学金”,引起颇多争议。
很多网友认为受助者的产生不该由网民投票决定,另一些网友则认为是企业炒做的穴头。只要实正捐钱管它呢~
小我认为,焦点能够不消放在企业能否涉嫌炒做,而应放在那部门“助学金”是不是实正能定时按量发到需要搀扶帮助的大学外行上。是不是正如他们所说会不断持续捐助下去......
也许在如许一个社会问题中,不论是爱心仍是炒做,效果要比事理更重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