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香火钱被抓,他突然倒地身亡(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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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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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做者:李洁 赵云

  导读

  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洪家村有个西龙庙,庙里有个好事箱。西龙庙的门日常平凡都开着,但差不多每半个月,好事箱就会被人撬开一次,里面的钱也不知去向了……

  寺庙本是人们祈福、许愿的处所,良多人一看到“好事箱”,便想随喜投钱,求个安然。到底是谁频频出没寺庙,将黑手伸向了好事箱?

  在一个冰冷的冬夜,几名村民无意间将那名去寺庙行窃的须眉抓获,并绑住了他的胳膊。谁知,没过多久那名须眉突然灭亡。工作的本相事实是如何的?让我们回到两年前,看看其时发作了什么……

  1合力抓人

  西龙庙的门日常平凡都是开着的,好事箱每次被偷的钱都不多。每逢初一、十五香客多时,庙里的负责人城市清点好事箱里的钱。日常平凡香客少,好事箱里的钱也不多,所以虽然屡屡被偷,庙里都没有报警。

  不外,好事箱里的钱常被偷的事,在村里却悄悄传开了。工作到底谁干的?

  2016年1月19日,夏历腊月初十,气候很冷。

  林某家就住在西龙庙的附近。当晚,林某家的冰箱坏了,找邻人的儿子帮手补缀,但其时林某要找的人却不在家,德律风里说是21时摆布会回来。

  林某就在家里闲坐等着。突然,他发现窗外有小我鬼头鬼脑地潜进了西龙庙。想到庙里经常被盗,林某思疑那小我就是小偷,于是就渐渐地跟了过去。

  那时,张某和李某刚打完麻将回来,刚好碰到了林某,传闻了此事。他们一合计,决定一路去庙里看看。

  林某拿了手电筒,张某回家拿了手电筒和一根五六十公分的铝合金条,三人一路走进庙里,朝着放好事箱的房子找去。公然,他们发现房间里有动静。

  在手电筒的照射下,一个年轻人从卖香的房间里往外面飞驰。“抓贼喽,抓贼喽!”不知谁喊了一声,三人快速逃了上去。

  年轻人沿着庙西河边的巷子跑。张某逃在最前面,李某、林某跟在后面。张某看到阿谁年轻人在路上摔了一跤,爬起来后又跑到田地里,之后又摔倒在田里。也就在那时,张某逃上了他。还没等年轻人爬起来,张某就一脚踩在他的右腿膝关节上,使他不克不及动了。

  年轻人喊着脚很痛。张某回了他一句,脚痛还跑那么快?

  没一会儿,李某也逃到了那里,一把抓住了年轻人的右手腕。林某赶到后,张某和李某叫他回家拿根绳子过来,把年轻人绑起来。

  李某说,年轻人被抓住后,持续躺在地上,没再想着跑,也没有对抗,他们便没对他怎么样,只是抓着不让他跑。

  2莫名灭亡

  林某从家里拿来了一根很长很粗的尼龙绳,叫年轻人起来,将他绑了。

  关于绑法,林某是如许说的,先用绳子将对方左手手腕拴住,绕过对方身体后,再绑住他的右上臂。其时绳子绑得不是很紧,年轻人还能本身甩手自在地行走。

  李某也说,林某用绳子将对方一只手的手腕拴住,然后往他的上手臂绑了一圈,再绕到另一只手的上手臂绑了一圈,再把他的两只手往后背绑起来。

  年轻人是从庙里跑出来的,三人决定把他绑在山门口。因为绳子比力长,三人就牵着绳子,把年轻人带到了山门口。

  可是他们考虑到晚上庙里太冷清,将年轻人放在那里不适宜,张某和李某便将年轻人带往村里的小店附近,那里比力热闹。其时,年轻人有点不肯意走,林某就踢了他小腿一下。后来,林某家里有事,于是就归去了。

  李某记得路上的一个细节。他说,路过一个河埠头时,年轻人弯身指了指本身的脚,说以前在工地打工时受伤了,还用手去解皮带,想脱下裤子展现伤口,皮带头被他解下来了,后来掉在了路上。

  张某和李某都说,年轻人告诉他们,他在庙里偷过3次,日常平凡住在网吧。

  路上,他们碰到了几名村民。村民们看年轻人的样子,不由得说了几句,年轻人不去干活,出来偷工具,实不像话!

  小店右前方路口有根电线杆,不晓得是谁,把绳子绑在了电线杆上。

  没多久,林某也过来了。他看到,年轻人背靠着电线杆,身上的绳子仍是原先的绑法。

  一些村民过来看热闹,各人看到,绑着的年轻人体型比力强健,裤子和鞋子有点湿了。各人一边闲聊,一边对着年轻人摄影、拍视频。

  怎么处置那个年轻人?有的说,通知庙里的负责人。但庙里的负责人不外来,各人筹议着报警。

  那时,即当晚9时40分许,年轻人发出了类似打呼噜的声音,喘着粗气,人侧斜着,像是要吐。接着,他坐在了地上,后又倒在了地上。没有挣扎,也没有说话。在边上看热闹的人都觉得,年轻人可能是拆的。

  林某也觉得他们三人没打过他,应该不会呈现什么问题。

  那时,一村民去翻年轻人的身体,没翻过来,只是将他的肩膀翻了过来。那名村民问他,倒在地上不冷吗?年轻人没有答复。

  在村民翻年轻人肩膀的时候,另一名村民看到年轻人的脸黑了。经她那么一说,一名懂点医学常识的村民上前一看,发现年轻人呼吸微弱。

  林某也用手电筒照了一下,发现年轻人的面色不合错误,于是号召各人立即拨打了“120”和“110”。

  后经台州市中西医连系病院抢救无效,年轻人于当天灭亡。嗣后,林某、张某、李某明知别人报警仍在现场等待,并向赶到现场的温岭市公安局泽国派出所民警投案,照实供述其涉案事实。

  同年1月20日,林某、张某、李某三人被温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1日被取保候审。

  3查找死因

  那个年轻人的死因是什么呢?莫非是被打死的?

  村民们都说,他们没有打过年轻人。

  山门前的监控显示:当天21时6分,一黑衣须眉在山门前转了一圈后进入庙内;21时13分,多名须眉进入庙内;21时14分,黑衣须眉往田里逃跑,两名须眉紧跟追逐,第三名须眉从另一标的目的追逐;21时24分,四名须眉从黑衣须眉逃跑的庙一侧出来,此中一人拿着绳子牵着被绑须眉,被绑须眉走路时右手天然摆动,无明显束缚迹象。21时26分,两须眉将被绑须眉带离现场。从监控中未发现有殴打情状,被绑须眉无对抗迹象。

  经查,那个被绑的年轻人是个安徽人。其家人称,从小到大,他的身体都很好,没有严峻疾病,家族也无遗传病。根据笔录,其1月15日、16日、18日晚曾持续彻夜上彀。

  2016年1月29日,台州市公安司法判定中心出具物证查验陈述,认定年轻人血液、尿液里未检出酒精成分、未检出甲胺磷、毒鼠强、地西泮成分,未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2016年3月15日,温岭市公安局物证判定室出具法医学尸体查验判定书,认定年轻人系扩大型心肌病伴慢性心力弱竭急性爆发灭亡,轻细外伤、猛烈运动、情感颠簸、冰冷等系诱发因素。

  关于那份判定陈述,年轻人的家属不平,要求送交第三方予以认定。后经另一家判定中心判定,得出的结论是:排除心脏病致死因素,认定被害人颈部受过钝性外力,契合机械性窒息灭亡现象。

  两份判定陈述得出的结论竟然完全差别!

  对第二份判定陈述,死者家属表达认同,但林某、张某、李某三人均不认同。因为良多证据与第二份判定陈述所得出的结论存在着矛盾,好比被害人脖颈位置照片显示并没有绑缚踪迹,剖解显示其脖颈未遭到钝性外力;三人均承认对被害人殴打以及绑缚脖颈;同村证人证言均反映被害人前脖颈部位并未被绑缚,而是从后脖颈往前绑缚;监控录像显示被害人被绳子绑缚较松,其身体除手臂被捆绑外其他部位均能活动。

  2017年9月21日,浙江省人身损害判定委员会出具判定征询定见书,认定被害人系原有扩大型心肌病根底上,因体力消耗、精神严重、体位限造等多种因素感化致心功用衰竭灭亡。

  4依法审讯

  因涉嫌过失致人灭亡功,林某、张某、李某被提起公诉。

  在诉讼过程中,死者的父母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追查三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判令三人配合补偿灭亡补偿金944740元、丧葬费25859.5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300180元、精神损害安抚金10万元,共计1371279.50元。

  尔后,林某、张某、李某和死者的父母达成刑事息争协议,三人认可立功事实,向死者家属赔礼报歉,自愿补偿给死者父母灭亡补偿金、丧葬费、被抚育人生活费、精神安抚金等共计33万元。

  2018年1月8日,三人付出了补偿金,死者家属撤回了附带民事诉讼,并对三人的行为表达原谅,恳求法院对三人从宽处置。

  2018年3月18日庭审时,林某、张某、李某当庭自愿认功。三人及其辩解人提出,被害人有严重过错。年轻人自称偷庙里好事箱的钱不只是案发当天的那一次,已经有三次了,存在着屡次偷盗的情况。公民有庇护私家、集体和国度合法财富的义务,三人是为了庇护公家的财富,因而恳求免予刑事处分。

  在最初陈说阶段,张某说,我们是为了做功德,抓贼拼命逃,付了33万元,若是小偷没死,我们什么都得不到,希望能对我们免予刑事惩罚。

  李某也说,我们其时抓贼是为了做功德,过程中有失手,反过来说若是小偷对抗,我们受伤,我们也得不到任何益处。

  温岭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张某、李某过失致一人灭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灭亡功,属情节较轻。鉴于三人案发后主动投案并照实供述其立功事实,系自首,当庭自愿认功,通过向被害人家属赔礼报歉和补偿经济丧失,获得被害人家属的原谅,并达成刑事息争协议,确有悔功表示,决定依法别离予以从轻惩罚并均适用缓刑。

  固然被害人有偷盗嫌疑,三名被告人出于正义抓捕小偷的行为值得赞扬,但抓获嫌疑人后应当及时通过合理合法的路子移交公安机关。因三名被告人的不妥行为及被害人的本身因素最末招致本案呈现一人灭亡的严峻后果,固然两边就民事补偿部门达成息争协议,但根据本案的立功性量、情节及社会危害,法院认为,不宜对三名被告人免予刑事惩罚。

  关于年轻人的死因,法院最末采信了温岭市公安局物证判定室出具的法医学尸体查验判定书和浙江省人身损害判定委员会出具的判定征询定见书。

  最末,三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普法讲堂

  别把功德做成坏事

  庙里的财物遭窃,三名村民前往抓小偷,本是一件值得赞扬的工作,最初得到的成果却令人唏嘘。

  关于小偷,大大都人持痛恨的立场,并有“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潜意识。恰是因为痛恨,生活中常呈现小偷被五花大绑、被集体殴打等事务。上述案件中,有村民说到,抓住小偷后将他们绑起来,是一种习惯。也恰是那种绑起来的习惯,才将弘扬正义的功德,酿成了立功的坏事。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关于正在实行立功或者在立功后立即被觉察的,任何公民都能够立即扭送公安机关。那是法令付与公民与立功做斗争的权力。但那其实不意味着,公民与立功做斗争时能够毫无所惧、随心所欲。

  在没颠末人民法院宣判前,任何人都不克不及被认定其有功,立功嫌疑人的人身和财富权力也应当遭到法令的庇护。公民与立功分子做斗争时,要依法处事,不克不及因为痛恨小偷就私行进犯小偷的合法权益,那是一个法治社会应该遵守的底线。

  抓到小偷后,处置的体例很简单:交由警方处置。警方会根据小偷的偷盗情节,做出响应的处置。而交由警方前,任何不法行为和擅自惩罚都可能涉嫌违法立功。上述案件中,涉嫌偷盗的年轻人死了,而三名村民不只赔了钱,还被判了刑,那教训是惨痛的。

  假使他们在抓到小偷后,就间接将其送往派出所,而不是用绳子将小偷绑在电线杆上。那名小偷也就不会因而灭亡,那三名村民也不会既赔了钱,又被判了刑。希望各人以此为戒,不要再呈现类似悲剧了。

  另一方面,各人也不要因为上述案件,而丧失与立功做斗争的勇气。只要公民与立功做斗争时,没有超越合法限度,即便对方呈现了不测,公民也不该承担刑事责任,司法理论中也有良多类似案例。所以,碰到违法立功的事,仍应该出手时就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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