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妇女遭11大盗持刀入宅殴打并被泼粪,法医屡次推托不予做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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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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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崇的同胞们、正义的伴侣们:

  我是一名大学生,家住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5号。我母亲郭配,本年47岁,是一名农村妇女,于2012 年 4 月 23日被同村的11名大盗殴打并遭到泼粪致如今卧床无法自理,在法医屡次推托不赐与做判定,申述无门的情状下,我母亲都有了轻生的念头。看着那么一个曾经辛勤为家为本身耕种了十几年地供我们读书的母亲,现在被打成了一个卧床不起生活无法自理又得不到法令公平看待的母亲,我心碎不已。家境本不丰裕,因为母亲庞大的医疗费用,父亲为救我母亲四处找人借钱,衰老、生病也在那几个月中侵袭着他白叟家,家里唯一的生计——农做也因而而停做了,无任何收入。如今我的母亲仍是必需连结医治,高贵的医疗费用已无法付出,也已无处可借了,面临如斯残酷的事实,我力所不及的潸然泪下。为了庇护母切身心康复、保卫我们家的威严,在基于家境的严峻不济和法令的不公的情状下,我只能在那里恳求社会各界人士的存眷和搀扶帮助了,在那里,恳求伴侣们伸出援手,为我母亲、为我们快支持不下去的家伸出你们充满爱心和正义之手,托起帮扶之词,让公允公平永立人心和政府之脑。

  下面我就工作颠末简述一下(占用各方伴侣的贵重时间了,伸谢了!):

  2012年4月23日5时20分,我母亲单独一人在家,同村人郭金烈率领郭世乾、郭世遥、蔡旦、郭金福、郭重庆、郭重禄(音义)、叶彩玉(郭重禄老婆)、郭花盒、陈红、郭剑云等共十一人照顾砍刀、铁锤等凶器强行翻墙进入我家中,将我母亲打垮在地,并用一大桶粪便倒在母切身上,之后又对我母亲拳打脚踢,以致我母亲受伤后昏迷在地。然后郭金烈等人还推翻我家室第的围墙、牛棚,并对我家院子内的家具停止打砸。

  我们第一时间报警,洪塘派出所民警参加,郭金烈等人还气焰嚣张,民警也未对其采纳任何的强逼办法。郭金烈等人扬言他们有强硬后台,没人能拿他们怎么办!!莫非有后台的就能够随意打人毁人民宅无法无天吗,那还有法令可言吗?!

  我母亲受伤后先在厦门市同安区中病院住院医治39日,诊断为头皮血肿、右拇指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腰4Ⅱ°滑脱并椎管狭小等,后转院至厦门大学从属第一病院住院医治38天,经诊断为腰椎滑脱并响应双侧椎弓根断裂、颈部脊髓损伤。

  2012年4月23日厦门市公安局洪塘派出所委托厦门市公安局同循分局物证判定室对我母亲的损伤水平停止判定。2012年5月3日同安区判定室根据我母亲在同安区中病院住院的病历三张及所拍的x光片一张做出(厦)公(同刑)鉴(临床)字【2012】322号法医学临床查验判定书,以我母亲双眼部挫伤,左上下肢软组织挫伤面积超越15.0平方厘米,右拇指近节指骨撕脱骨折,认定我母亲损伤水平系轻细伤。

  该判定结论做出之时我母亲尚在住院医治傍边,伤情尚未完全不变,且其所根据的判定素材不全面,招致该判定结论不克不及客不雅反映我母亲的实在伤情情况。该判定时我母亲的伤情尚未确诊,判定时机尚未成熟。根据《人体损伤水平判定原则》第3.5.3条规定,涉及到肢体损伤的,一般在损伤后3个月至6个月以内停止,而该判定结论在案件发作后十天内便做出来,违背了相关的判定规则。该判定结论做出时我母亲尚在同安区中病院住院医治傍边,同安区中病院只确认我母亲的皮外伤,尚未确认我母亲的腰椎及颈椎的伤情,判定时我母亲的所有伤情尚未确诊。然后经厦门大学从属第一病院诊断为腰椎滑脱并响应双侧椎弓根断裂,颈部脊髓损伤,并于2012年6月6日行后路腰椎管减压、L4椎体提拉复位、L4-5椎间盘切除、椎间Cage植骨合成、椎弓根钉内固定,于2012年6月27日行颈前路、C4-5椎间盘切除、椎间Cage植骨合成、钢板内固定术。而该伤情厦门市同安区中病院并未赐与确诊,因而厦门市公安局同循分局物证判定室对我母亲的损伤水平停止判定时也就未赐与考虑。该判定结论是不克不及客不雅反映我母亲的实在伤情。

  2012年8月7日我母亲收到该判定结论后,对该判定结论表达不平,提交厦门大学从属第一病院住院病历素材及所拍的x光片,要求厦门市公安局洪塘派出所对我母亲的损伤水平从头委托停止判定。但曲到2012年10月11日,洪塘派出所才委托厦门市公安局同循分局物证判定室对反映人的损伤水平从头停止判定。但厦门市公安局同循分局物证判定室法医却以各类理由推托不予判定。

  因为厦门市公安局同循分局物证判定室法医的不做为,使我们拿不到反映我母亲实在伤情的判定书,我母亲被人殴打的案件无法立案,也拿不回该有的威严,讨不回属于我们应有的公允!同时,郭金烈、郭世乾、郭世遥、蔡旦、郭金福、郭重庆、郭重禄、叶彩玉、郭花盒、陈红、郭剑云等共十一人不法侵入我家室第,对我母亲停止殴打,随意毁坏我家的财富,其行为已经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应当追查其刑事责任。但是厦门市公安局同循分局至今仍未对郭金烈等十一人采纳任何办法,未追查其刑事责任,听任其逍遥法外。

  迫切希望我母亲的案件能引起各界人士的存眷,引起上级政府部分的重视,为我母亲讨回公允,以还我们一个公平廉正的政府!

  感激列位爱心人士操纵贵重的时间看完一个充满委屈却无处可伸的儿子的泪书,恳求你们帮我母亲讨回应有的威严,让政府为人民群寡撑开一片公允公平的天,庇护人民群寡的平安,安康的生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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