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在公司一小我加班到晚上10点多,走出南证大厦,街上仍然车来车往,看到一些女孩和我一样拎着公函包一小我独行,实好!本来本身其实不孤单。半倚在出租车的后座上,被路边的街灯恍了眼,突然发现星光灯光辉映下的城市那么美。
说不清从什么时候起喜欢上城市的。以前上学的时候,最喜欢说“逃离城市”那句话,工做之后每把稳情低落,也老是想:走吧,走吧,分开那个让苦恼的处所。
有人说旅游就像外遇一样,给人以诱惑,诱惑人们不忠于本身的故乡。无论掏钱去游览仍是买礼品捐赠恋人,都希望换来一种全新的感触感染。但成果常常是别致比新衣更容易陈旧,于是还会回来。
既然逃不回大天然,那就逃向另一个城市。一辈子只生活在一个城市,大大都女人心有不甘——世界是一本书,我只打开了一页。可当你去了良多城市,又发现城市不是本身梦想的样子。
也许城市跟女人一样,心里的欲望大致不异,区此外只是面目面貌,以至面目面貌也越来越像。要实正领会一个国度一个处所,城市不是好的选择。
可我就是越来越喜欢城市,那种嘈杂中的生命力,欲望下的激情,白日强健有力的脚步,夜晚扑朔迷离的色彩。
间或我也会逃向一个斑斓的处所,超然物外,可我晓得本身必然会分开,因为有烦忧的处所才是实正属于我的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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