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章之三----邪淫十二害
1. 害人嫡亲--男女各有配头,那是必然的伦常。若是好淫而乱了别人夫妻之伦,以致人夫妻反目,情意分裂。那是披毛带角的禽兽行为,生为万物之灵的人,岂可有此功行呢?
2. 害人名节--妇女一生大事,最重名节,如被人淫乱,必失节败名,而遗羞后世,永受人耻笑。
3. 害名声--男女偷情,不管做得若何秘密,总有被人觉察的一天,一旦传开,必污名远播,受人谈笑辱骂。
4. 害门风--妇女和人有私交,若被人觉察,不单本身受人耻笑,连父母公婆、丈夫及兄弟姐妹,以至子女孙媳等一门也同感侮辱,永难昂首。
5. 害生命--或妇女被骗以失节,惭愧气郁而死;或是丈夫因妻与人有染,愤慨致死;或妇人恋奸而谋其夫;或奸情被丈夫或父母所知,因而怒杀其妻或其女;或奸夫为其逃杀,或被不幸之寡打死;或贫女被淫,被妒妇觉察,各式用计熬煎,致被置于死地。为贪半晌之欢,而带来杀身之厄,思之令人惊惧!
6. 害风俗--邻里中有廉耻丧尽、人面兽心的淫徒,愚人看了引为楷模,而朋比为奸。故邪淫一事,最足感冒败俗。那种陋习若不克不及转移,天灾人祸肯定随时降临,奸淫之徒定难逃劫数。
7. 害心术--淫念一生,种种恶念都生,以致恶行昭彰,身受恶报。
8. 害阴骘--骘是定说,天主冥冥中有不变人的事理,那就是本善的性,和做人的根源。如淫乱了伦常之道,败德丧行,伤六合,灭良心,截断了阴骘之理,便会使一生福气尽被天削,子夭孙绝,失意末生。
9. 害名利--六合诸神,无时不随身察人善恶。若犯邪淫,六合必不克不及容。便是命该富贵也要被削夺,何况那没有福气而犯淫乱的人,恐将事发而祸随至。
10. 害寿命--鬼神褫夺人寿命,以淫恶为最。况因好淫而欲火燃烧,精神耗损,骨髓萎竭。又或淫乱被觉察,致恐惧死,或淫欲过度致患劳瘵死,或生毒疮而致死。故犯邪淫者,必不克不及寿末正寝,而是死于不测的。
11. 害祖先--祖先相传的血脉,因有不肖子孙的淫恶,以致福气削尽。从此败门风,甚或绝后裔,断了祖先的香火,致让阴间的祖先当做馁鬼。因犯淫行而累及祖先,岂能令祖先不恨呢!
12. 害老婆--佛经说:“无有子息,乱人妻故。妻女淫乱,乱人女故。”因而冥冥中,上天老是安放淫邪之徒的妻女去还债,而且又绝其后裔。
远邪十法
1. 清心地--于日常平凡防犯淫念的生起,一路念即予觉断。
2. 守端方--洁身自爱,干事正合理当。
3. 敬天神--神目如电,随时察人善恶,不成因我们俗眼不见,即谓无鬼神,以致做奸犯法。
4. 养精神--精气不露泄,必能神充气足,灵智明朗,所做皆正,而不涉邪径。
5. 目无流视--心正目正,心邪目邪,一切邪书、邪画、令人迷乱之事,皆不去旁观。
6. 戒谈淫秽--好谈淫秽,心已有邪,若再受诱,必致劣行。故当戒之,以免邪思缠绵。
7. 烧淫书--邪书流毒人心,阴受其害而不自知。欲杜淫邪,一见淫书即刻焚毁,救己亦救人。
8. 省房事--夫妻伦常虽不成废,但于诸神降鉴及天气改变种种禁忌,亦当遵守不犯。
9. 勿晚起--晚起精神昏散,易受诸邪所侵。而早起能使人神清气朗,身心俱爽。
10. 劝共戒--邪淫最易败风俗遭祸殃,人人戒守,风俗淳美,社会不变。
邪淫一事,因贪半晌之欢,以致害人又害己,所以善人不贰色,常视老者如母,长者如姐,少者如妹,幼者如女,并常想此十二害,又守定远邪之法,故能末身不犯,常获善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