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和置业王峰波与三门峡费志杰兄妹纠纷:只求公平昭告于全国(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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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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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峰波上当始末:不知情之下,公司酿成了他人的

  “河南恒和置业有限公司是我同潘仲巍、倪豫蓬在2010年4月19日投资成立的,其时注册资金为800万,我是法定代表人。恒和国际会展中心项目是我们公司于2010年6月18日在河南浙江投资协做洽商会上签订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由我出席洽商并中标摘牌,之后的各项事宜也不断由我负责,项目其他投资方、设想方和承建方均能够证明。之后为了更好、更快地推进项目标建立,我在2010年陆续向三门峡建立银行原副行长费志杰告贷1.7亿元人民币。其时鉴于费志杰是三门峡银行原副行长。我信赖费志杰,也就没签订告贷抵押协议,我还让费志杰担任印章及银行等相关材料保管员,同时也把我恒和公司90%的股权过户的体例抵押给了费丽杰。后来我在2011岁尾陆续向三门峡费志杰了偿全数告贷, 共付出了2亿元人民币。每一笔还款,都有银行的转账凭证。然而还清告贷后,费志杰兄妹却不断回绝过户90%的抵押股份。更让我没想到的是,在我因伤住院并不断为项目建立筹集资金驰驱繁忙时,突然有一天发现公司在我不知情的情状下发作了法人代表变动,公司酿成费丽杰的了!

  本来,三门峡费氏兄妹在他因伤住院期间,乘隙不法掌握了恒和置业,侵吞了公司财富,以至还伪造了股东会决议书及他本人和其他股东的签字,以公司营业执照丧失为由,向工商行政办理局申请变动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恒和国际会展中心项目是投资建立洛阳的重点工程,无论是关于恒和置业仍是洛阳市来说,都兼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因为王峰波与费志杰兄妹之间的经济纠纷,该项目已延期数年,对多方都形成了严峻丧失,后来“他们兄妹二人伪造证据诬告、谗谄我,以致我曾被无端羁押达8个月,后经法院查明本相将我释放。我还了所有告贷还有利钱,公司却成了他人的,还被人诬告我诈骗,无论碰到何种威胁仍是困难,我的立场都不会变,不会因任何风险而恐惧,也不因碰到困难而停滞,始末把所有投资建立者的利益发在第一位,尊重事实,尊重法令,让客不雅证据来复原出一个事实本相。我们一个好好的地标性建筑工程酿成了烂尾楼,意味着我们一个优良运行的公司酿成了破产公司,意味着建筑商无法拿到工程款,从而招致大量建筑工人没有工资,也意味者所有投资者利益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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