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人元志是河间公元齐之子,他自少年时 起便读书刻苦,涉猎百家,无论经史子集,他都过 目不忘,因此文章出众,能言善辩。
孝文帝采纳御史中尉李彪的意见,将京城由 山西平城迁到了洛阳。当时元志正好担任洛阳县 令。有一次,元志与李彪在路上不期而遇,他们双
方的随从都互不相让,最后发生了争执,由互不相 让到刀戈相见。
看到手下人动手相殴,元志与李 彪也相互指责,想让对方让道,二人争论不休,最 后只好到皇帝面前去裁决。
李彪理直气壮地说:“我身为御史中尉,职责 是纠察百官,即使是宰相有错,我都有权弹劾。那
元志不过是个小小的县令,职务比我低得多,按规 定,他应该给我让路!”
元志听了李彪的话丝毫不示弱,他立即反驳: “我是洛阳城的最高地方官吏,洛阳的所有住户都
在我的管辖范围内,怎么能与其他官员一样,为你 让路呢?”
孝文帝见自己的两个亲信大臣为争路而闹得 面红耳赤,自己也深感为难。
他听了双方的话,又 都觉得有道理,便采取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对他们
说:“二位不要争吵了,洛阳是我的都城,自然应该 各走各的道(自应分路扬镳,自今以后,可分路而 行)。”
两人听了孝文帝的话,退出宫来,元志立即命 人用尺子将道路量好,然后从中间一分为二,划出 界线,并派人去与李彪约定,今后一旦再相遇,各
走半边,不许相互妨碍。
事后不久,他们果然又遇到了一起。刚碰面 时,他们的车马都走在路的中间,一看对方是相约 之人,随从们立即拉马侧车,各自走自己的路。从
此相安无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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