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鸡东县一路因销售实玉米种子引发的特大冤案,六旬老太含冤入狱

4天前 (11-30 03:20)阅读1回复0
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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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是如许的:各人好,我叫许加芹(德律风:18145912933),2012年7月17 日我及其儿子/儿媳,被鸡东县公安单元/查察院,以消费销售伪劣产物功刑事拘留/拘捕,时间长达50余天,经两次填补侦查,鸡东县查察院以消费销售伪劣产物功提起公诉,最初鸡东县查察院又撤回告状(详见2014鸡东刑初字第19号鸡东县法院刑事裁定书)。该案被鸡东县查察院退回鸡东县公安局侦查,时至今日,鸡东县公安局已既不提起公诉,又不撤销该案,持续侦查到今天,已达9年之久。

  2012年鸡东县公安单元不只拘留、拘捕许加芹达50日之久,过后 在没有经农业部、农业厅专家组判定的情状下,委托北京没有判定天分的单元停止所谓的判定,武断的认为许加芹销售的玉米种子中东青一号为假种子。但事实上,该玉米种子昔时在鸡东县获得大丰收,详见种植户的证词证言,该案历经9年之久,不断不克不及告状,恰好证明鸡东县公安单元存在的不做为,乱做为的过错,该过错不只形成许加芹高达180万元的丧失,还形成许加芹的儿子因该案精神压力过大而精神抑郁而灭亡。

  该案无论能否准确?能否错误?都应该公开审理,严酷根据法定法式,停止侦查---提起公诉---开庭审讯,略微有点法令常识的人都晓得,公安机关侦查期限为两个半月,经更高人民查察院批准耽误期限,也禁绝超越七个半月。但时至今日,侦查期限已经8年5个月,已严峻超期。法式违法,何来的实体合法?

  所以希望上级部分可以依法彻查,并依法补偿相关的丧失,让人民群寡在每个司法案件傍边,都感触感染到公允,正义的号召下,更应该让含冤人享遭到公证司法的阳光,持续公允,公证的审理本案和审理后撤销本案,还我一个公证,公允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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