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宜州市政府卤莽执法--强行、野蛮地拆毁库区苍生养鱼网箱
我们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石别镇土桥村高冲屯、高车屯和清潭村大显屯的土桥水库库区当场搬家移民,在此发文,实属无法,是颠末屡次与本市政府正面协商以及向区级,以至省级政贵寓访无果的情状下不得已的选择。
2014年10月28日,在没有得到任何通知的情状下,由宜州市委书记黄平权亲身突然组织公、检、法、司、武警、民工等1000余人,手持枪收,盾牌,木棒,刀斧,电锯等汹涌澎湃入村(后有附图),对我苍生常日建于库区中的养鱼网箱停止强行、卤莽、野蛮地拆除和摧毁,以至不吝活生生放掉网箱中我们赖以保存、辛苦养殖多年的活鱼。
1974年土桥水库建成,吞没我们高冲屯地盘398亩,高车屯地盘276亩,大显屯地盘1080亩,至今整整40年,政府没有给过我们任何补偿或抵偿。那40年来,我们不断在催讨,一路磕磕绊绊……在2008年6月11日,由时任市长的黄平权第一次命令霸道拆毁我们库区移民养殖网箱的事务后,经3个村屯集体上访,后又经上级人民政府的协调,宜州市政府毕竟不能不给我们做出补偿,可补偿的成果仅仅是从2006年6月起头(也就是从库区建成32年后起头算起),只给我们每人每年区区600元的补贴,且仅补贴20年,也就相当于每人每月50元。依现今的物价,50元能买些什么?10年,20年后呢?那与我们被水库吞没掉的田地能划等号吗?
2013年11月24日,宜州市政府出台所谓《宜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土桥水库饮用水水源庇护的布告》俗称11条禁令(见附件),后又通过“法院”对我们网箱养殖户下达《施行通知书》,说我们在水库里面搞网箱养殖违法了!我们不由要问,在本身的地盘上面搞网箱养殖事实犯了谁?又违了哪家的法?可政府却不吝出开工做人员上门威胁、恫吓村民和宜州市内有工做的村民家属,制止我们搞网箱养鱼,但又不克不及赐与我们合理的抵偿。
2014年,黄平权已由原宜州市市长升任宜州市市委书记,在他再次命令“依法治理”土桥水库之前,曾有传闻他要雪“08.6.11”之耻,现在,谣言已成实。当本次10月28号的“清理”事务事后,我们集体再次向宜州市政府讨说法时,得到的答复有三:1.“政府已经给过你们布施补贴,如今你们的生活那么好,还想怎么样”?2.“哪个建的你们找哪个要,水库是“老毛”时代建的你们去找“老毛”要”;3.“地盘是国度的”。不成承认,那些年来我们的生活程度同全国其它各地城镇一样得到了较大的进步,但莫非生活好了就能够成为国度无视法令,不按章处事的理由了吗?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地盘是国度赐与我们赖以生活和保存的东西,政府要征用能否也应根据相关政策赐与合理抵偿?
吞没我们的粮田地盘40年,我们催讨索赔无果,而我们在本身的“粮田地盘”上搞网箱养殖,搞消费自救,却又被“清理”拆毁掉,几年的心血毁于一旦,天理安在?法理安在?为此我们恳请上级指导,肯请广阔人民群寡为我们做主,为我们评评理。
希望宜州市政府针对本身的“执法”所招致的苍生的丧失,根据国度有关法令做出响应的合理的补偿。
别的宜州市政府下达的“11条禁令”,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限造和未便,突破了我们世代安静而美妙的家园,也间接形成了我们极大的经济丧失,我们已经很难再栖身在如今的村屯位置,由此我们恳请宜州市政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1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立地抵偿和移民安设条例》第二章、第四章、第五章赐与我们移民搬家并做出响应补偿和抵偿。
最初,我们信赖群寡的眼睛是雪亮的;在“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政策指引下,我们的国度必然会越来越法治化,社会越来越协调。
土桥水库库区:高冲屯、高车屯,大显屯全体移民
2014年11月10日
求存眷!求扩散!
以下图片拍摄田主要位于:广西宜州市石别镇清潭村大显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