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分凭什么动不动就互换300多名官兵强逼施行老苍生的私有财富
我是一个左下肢残疾的残疾人,原因是2006年2月13日发作了一路交通变乱,本地交警为了偏护别人,故弄玄虚做了一个假证。提早一月在1月20日给我造定了一份虚假的变乱认定书。到了半年后6月29日才来找当事人做查询拜访笔录。三次住院医治后因没钱医治引发骨髓炎,招致末身残废。后来本地县委书记召开了一次副县长会有,决定变通政策,对交警不在停止查处,给我集资10万元钱去医脚,当我去拿钱的时候只给我对于了30500元钱。后来我再去要钱时就说指导换了不是我们容许的,不克不及给付。我想固然指导换了可是政府没有换啊?怎么就不克不及给付呢?实是想欠亨。后来没办法我只好在自家承包的责任田内建办了一个《昌宁县田园镇健然苗圃园》次要以精品牡丹花为主运营各类花苗,并办了各类手续,合理合法的运营,次要是用来维持根本生活。可是本地政府为了拍卖老苍生的地盘从中获取暴利,以地盘流转、租用、强行征用等体例停止强行根除放水沟渠、机耕道路、老苍生的祖坟、私家室第及相关苗木。实是搞得死人不得安灵,活人人心惶惶。我的《昌宁县田园镇健然苗圃园》也同样是在20014年2月28日被本地政府率领300多名官兵强行根除。根据《地盘办理法》的相关规定地盘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任何部分集体、单元及小我不得买卖地盘。政府部分所征用的地盘一班是因为公益事业用地或者是办公用地。若是政府部分将集体的地盘拍卖给开发商那就属于贸易性量。买卖地盘是属于违法行为。再说买卖集体地盘所得的收入应该归集体老苍生所有。政府部分凭什么将买卖集体地盘所得的收入拿为己有。再说地盘上的从属物房产、苗木、祖坟等是老苍生的私有财富,若是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及危害发作,政府部分又怎么能动不动就率领两三百名官兵强行根除老苍生的私有财富呢?如果如许不断下去,那那个社会实是太暗中了。过去国度养兵是为了避免外国入浸或者是危害立功行为发作,可是如今政府是派兵强抢老苍生的地盘,如许老苍生的日子恐怕是到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