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金矿坑口五年前的灭亡变乱至今未报,民工血汗钱找谁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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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刻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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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岭金矿坑口五年前的灭亡变乱至今未报,民工血汗钱找谁讨要?

  尊崇的上级指导、新闻媒体指导:

  我叫张会平,四川省南江县人,1993年来到河南省灵宝市打工,至今已经20多年了。因为经常在灵宝市一些金矿上干活,认识了河南秦岭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地人都叫秦岭金矿)职工张某某,我们俩很投缘,处得跟兄弟一样。秦岭金矿每年都有残采坑口对外招标承包,张某某会把觉得有用的信息告诉我。

  秦岭金矿位于灵宝市故县镇境内

  2010年冬天,秦岭金矿矿区东四范1756坑口被灵宝市故县镇的两个村民郭小平、姚建鹏承包了,因为其时我就在矿区干活,探听到那个过后,通过张某某跟郭小平、姚建鹏联络,想把坑口的施工工程接下来,挣点钱。2011年元月1日,郭小平、姚建鹏、张某某和我四小我在秦岭招待所一个房间内拟定了一份《施工协议》,姚建鹏做为甲方代表、张某某做为乙方代表签了字。《施工协议》约定:甲方将东示范(应该是“东四范”)1756坑口承包给乙方,承包期为2010年12月21号之(应该是“至”)2011年12月20号。第三款“工程投资与利润分配”中第1条标明:总产值三七分红(甲方占三、乙方占七),调矿费用、选矿费用、销售费用甲方承担三成,乙方承担七成。

  签了协议后,张某某把坑口详细施工的事都交给我负责,郭小平那一方指定由姚建鹏负责,在交了5万元工程包管金后,我召集了70多个工人起头干活。那些工人大部门是我们四川老乡,还有山西和河南当地的。我们干的工程刚起头还顺利,谁晓得2011年5月14日出了个平安变乱,一个姓王的30多岁小伙子在矿洞里开三轮车运输矿石时不小心碰伤头部当场灭亡,我们都吓坏了,赶紧给郭小安然平静姚建鹏打德律风说,姚建鹏还到现场看了。死的小伙子是故县镇城东村人,因为他父亲已经逝世了,母亲患病,他的一个叔叔做为代表跟我们谈。他叔叔仍是灵宝市某单元的指导。坑口那一边由姚建鹏和我出头具名,在安家底宾馆和死者家属协商补偿的事,最初谈定一次性给人家灭亡补贴金58万元。谈定补偿数额后,姚建鹏跟死者家属当场签了一份协议,就写在一张纸上,姚建鹏本身一小我保留着。那58万元中,姚建鹏间接扣除了张某某和我那一方从开工到出变乱几个月里的结算款26万元,其他的钱是姚建鹏筹集的,他说比及岁尾工程干完了一块算账。除了那58万,处置变乱时还花了2万多元的杂费,累计费用是60.42万元。按说出了灭亡变乱应该上报秦岭金矿的,但我们都晓得,如果报了,坑口就得停产整顿3个月,一年的合同期,停3个月的话就完不成了,所以我们就没有报。

  在《施工协议》期间,经我手一共出了5800吨矿石,张某某也有笔录,所有的矿石都是颠末我运送到姚建鹏指定的选厂加工,那些矿石光开采成本一吨就得230多元(包罗人工费、物料费等),总共价值128万多元。那些钱都是张某某和我配合筹集的,都是我们从本身家里拿的钱。原来想着前期垫付着,到协议完毕姚建鹏跟我们一算账,除了给70多个工人发工资,我和张某某也能赚点钱。谁晓得,等我们把最初一批约3000吨矿石从山上调下来,运到姚建鹏在故县镇孔家营村自建的选厂加工完后,姚建鹏竟然告诉我,协议完毕了,两边两清了,灭亡变乱的补偿金由张某某和我全数承担,扣除那笔钱,他不消再付给我们一分钱了!他的理由是,《施工协议》第一款“甲方职责及义务”第3条写明:如年度内发作平安消费变乱形成人员伤亡、严重灭亡变乱,乙方承担全数所形成的经济丧失和法令责任。

  那怎么行?本来还想着承包那个坑口施工能赚钱呢,那一下钱都扣完了,70多个工人的几十万元工资咋办?灭亡变乱的补偿金姚建鹏不克不及一点不承担啊?我觉得不公允,就不断逃着姚建鹏把账算清晰,写个书面的工具做个告终,不克不及光是一句话的事。从2013岁首年月到如今三年多了,我找了姚建鹏无数次,他就是不跟我说事。逃得急了,姚建鹏找到我的合伙人张某某,说是给我们5、6万元一次性告终,不然免谈。我们必定不承受。张某某还专门拿着他和姚建鹏当初签的协议书去征询律师,律师指出,那一条“呈现灭亡变乱乙方承担全数所形成的经济丧失和法令责任”属于霸王条目,在法令上是站不脚的,上不了法庭的。

  眼看从姚建鹏那里说欠亨,我被逼得没办法,就在2014年9月份去找秦岭金矿,心想我带着工人干活的坑口究竟结果属于秦岭金矿,他们不克不及不管。不意招待我的秦岭金矿一个姓仇的主任一听是经济纠纷,就说矿上没法管,还说矿上是把坑口承包给郭小安然平静姚建鹏的,他们交了承包费,再转包了就属于第三方纠纷,跟秦岭金矿有啥关系?出了灭亡变乱也是郭小安然平静姚建鹏的事。根据消费规章轨制,灭亡变乱应该在24小时之内上报,2011年出的变乱,已颠末去3年了,因为经济纠纷才捅出来,叫矿上怎么管?应该是郭小平他们负全数责任。既然秦岭金矿不管,我们民工的血汗钱咋办?我本身已经垫付了几十万元工资,还欠很多,民工们要工资逃得我四处躲,过年都没法在家好好过!

  那几年来,为了讨回工人的血汗钱,我去找过故县镇政府分担平安环保的王副镇长,向故县派出所报过案,还扣押了姚建鹏的一辆比亚迪小汽车,向环保部分举报过姚建鹏自建的选厂属于没有手续的违法消费,但最初都没有用。

  在那里,我恳请列位上级指导和新闻媒体指导,必然要来查询拜访查询拜访,看看我说的是不是失实?姚建鹏该不应扣押我原来要付给工人的血汗钱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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