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全国人大释法后再处置黎智英案最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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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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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看者网讯)香港末审法院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出格行政区敬服国度平安法》(下称“香港国安法”)的立法精神和法理逻辑,批准由英国御用大律师蒂姆·欧文(Tim Owen)代办署理乱港黑手、壹传媒兴办人黎智英相关案件,引发言论存眷。对此,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29日表达,他已在向中央政府提交的陈述中提及黎智英案,定见提请人大为香港国安法释法,而有了释法成果后再去向理黎智英案最适宜。

综合东网、大公报等港媒动静,中央人民政府日前按照香港国安法向李家超发出公函,要求其就香港特区履行敬服国度平安职责,包罗特区敬服国度平安委员会工做等有关情状提交陈述。李家超29日在行政会议前对媒体透露,昨晚(28日)他已向中央政府提交了陈述。

李家超表达,欧文申请参与黎智英案的情状,关于香港国安法来说属于初次,无先例可依。他已在陈述中提及黎智英案,并定见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六十五条,就“根据香港国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标,没有当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或大律师可否以任何形式参与处置危害国度平安立功案件的工做?”做出阐明。

李家超阐明,本次提请人大释法,只是针对欧文那种没有当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和大律师,而在香港已有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仍能够参与相关案件。

李家超认为,有了人大释法成果后,再去向理黎智英案是最适宜的。同时,他还留意到已有3个中央代表机构已发声明撑持,律政司今天也会向法庭申请推延审理黎智英案件,信赖中央会对工作重视并尽快处置。

此前,香港末审法院批准欧文代办署理黎智英案,香港律政司不平并屡次上诉。11月21日,香港高档法院上诉庭回绝律政司“申请上诉至末审法院”;22日,律政司间接向末审法院提出上诉答应申请。上诉申请25日在末审法院停止聆讯,但28日下战书,由末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常任法官李义、霍兆刚构成的上诉委员会发布书面判决,撤销了律政司的申请。

上诉委员会认为,案件中律政司司长在申请上诉至末审法院答应的阶段时,才提出与国度平安有关争议,未能确立赐与上诉答应的根底。上诉委员会还声称,特区法院关于根据香港国安法第3条的规定,定当坚定敬服国度平安,并有效提防、避免和惩办危害国度平安的行为和活动。

对此,李家超28日晚18时45分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以及敬服国度平安委员会主席的身份颁发声明,称香港国安法是在“一国两造”原则下为敬服国度主权和平安而造定的全国性法令,相对当地法例有超出性。在现行的轨制下,特区没有有效办法可排除海外律师或大律师因其国度利益而产生利益抵触;也没有有效办法可确保其不受外国政府、组织或小我施压、胁迫或操控;也没有有效办法可确保其会遵从香港国安法第63条的保密规定,因而做出释法定见。

与此同时,国务院港澳办、香港中联办、驻港国安公署28日均做出回应,撑持特区依法采纳办法,提防危害国度平安的风险隐患,敬服香港国安法权势巨子与香港特区宪造次序。香港社会各界表达,有关案件影响深远,撑持行政长官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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