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2月27日佳木斯市公安局纪委根据刑事案件在取保候审期间,违背法定法式,滥用权柄做出行政开除决定。疑功从挂14年,2014年12月22日佳木斯市公安局曲属公循分局依法做出撤销刑事案件决定,2015年11月16日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国度补偿决定依法确认了开除公职和刑事案件的因果关系,并在案件影响范畴内消弭影响,恢复名望,赔礼报歉。佳木斯市公安局新官不睬旧账,拒不履行已生效法令文书中所确定的义务,推诿扯皮,故弄玄虚,鄙视维权差人的合法权益,不依法受理复核申述,用信访回答变动行政处分决定内容,公权滥用,严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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