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发作于江南地域的政治事务。顺治十八年(1661 ),清廷将上年奏 销有未完赋税的江南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四府并溧阳一县的官绅士子全 部黜革,史称“奏销案”。清军进关后,为撑持同一全国的战争,在富庶的江南地域实行了比明代 更为严厉的催科。
经征之官皆以非常为考成,不敷额者往往要被参罚。但江 南绅耆豪强却照旧凭仗昔日的势力交通官府,贿买书吏,隐混和挈欠赋税,以致积逋常达数十万。而在政治上他们也还未完全忘记墨明王朝。清政府为 了裁抑绅耆特权和从政治长进一步压服江南田主,便遁词“抗粮”,造造了 奏销案。
此案初只限于无锡、嘉定两县,至十八年夏乃通行于四府一县。根 据江宁巡抚墨国治的造册上报,清廷将欠粮者,不问能否大僚,亦不分欠数 多寡,在籍绅衿按名黜革,秀才、举人、进士,凡赋税未完者,皆被革往功 名身世,现任官概行降两级挪用,计共黜降一万三千五百一十七人。
此中不 少人被拘捕,械送刑部议处,以至某探花只欠银一厘亦被黜。吴伟业、徐乾 学、徐元文、韩炎、汪琬等江南绅耆出名人物几乎全数罗织在内,一时“仕 籍、学校为之一空”。继之,又乘大创之后十年并征,“押吏势同狼虎,士 子不异俘囚”,使江南绅耆豪强遭到繁忙冲击。
曲至三藩兵变时,为了争取 江南田主的撑持,清廷才放松禁令,答应在奏销案中被黜降的官绅士子别离 纳银开复。以后清廷讳言此事,官书绝不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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