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感]对五名刺客的精神阐发

2年前 (2022-11-30)阅读2回复1
kewe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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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记#8226;刺客传记》

  一、即兴演出

  司马迁对刺客情有独衷,在《史记》中专为传记,开篇第一位即曹沫。

  鲁国上将曹沫虽有“勇力”,却三战三败,吓得鲁庄公赶紧向齐割地乞降。然而,两国会盟时,曹沫却突然“执匕首劫齐恒公”,要他偿还地盘,恒公只得容许,于是,“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在那里,曹沫算不上实正的刺客,最多只能算半个刺客,他其实不想把齐恒公杀死,只是想拿匕首吓唬吓唬人罢了,他的意图只在为本身消弭疆土沦丧之耻,说到底仍是出于无私的小我目标。看他的理由:“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

  强者有强者的逻辑,弱者有弱者的逻辑。曹沫外表显得勇猛,施行的却是弱者逻辑。当游戏的两边的实力过火悬殊时,弱者便会卑躬屈膝地毁坏游戏规则,他们本身会觉得瓜熟蒂落,傍观者也会觉得情有可原,那时弱者的逻辑实为恶棍逻辑。至于强者,只能无前提地遵守被毁坏的游戏规则,以示强者的威严。大人不计小人怪,强者不跟弱者一般见识。所以,曹沫耍完恶棍仍“颜色稳定,辞令如故”,齐恒公虽怒,为了不“失全国之援”,也只得拆孙子,“既已言”,就要言必行,行必果。

  恰是:恶棍因恶棍得全国,英雄因英雄失全国。其后刘邦与项羽即如是。

  二、行货的下场

  伍子胥劝吴王僚伐楚,吴令郎光说他“欲自为报私仇也”,伍子胥则看出令郎光“有内志,未可说以外事”,所谓“内志”,就是杀吴王僚取而代之。伍以公掩私,光则以私掩私,二人的起点都是本身。既各有所图,就可达成“一致”,互为操纵,伍子胥要操纵吴国报家仇,令郎光要操纵伍子胥得到吴国,为了各自的目标,他们走到一路来了。

  在他们两人中间,专诸成了东西。伍子胥把专诸送给令郎光,专诸替令郎光了杀吴王僚。且听专诸谋杀前所做的一番短长阐发:“方今吴外困于楚,而内空无骨鲠之臣,是无如我何?”也就是说,他抓住了吴国处于内忧外困的“绝好时机”而大功乐成,于是令郎光成了吴王,伍子胥成了权臣,专诸成了烈士。私心的力量是强大的,为成一己之私,他们对国度兴亡已全然掉臂。私与私结合成的“公”是可怕的,私与私媾和出的“同”是可怕的,他们对外称公义,对内称同志,绕来绕去仍是绕不外一个“私”!

  令郎光对专诸顿首曰:“光之身,子之身也。”听听,说得多动人啊,说着“我就是你”,目标却是让人家去死。可专诸也不是傻瓜呀,他为什么就遵从伍子胥的,听令郎光的,毫不勉强去献身呢?个中原因太史公也没交代,但最初有一句“阖闾乃封专诸之子认为上卿”,莫非专诸拼了命就是为了给儿子换个官做?若为此,或还说得过去。若是仅为名,我只能当他是傻蛋:明摆着伍子胥令郎光只是把他当成了“行货”。如许的刺客够也可怜的。

  三、行为艺术

  豫让是一个固执的刺客。

  最后豫让逃从范氏、中行氏,但“无所出名”,后来“去而事智伯”,智伯“甚尊宠之”。后来智伯被赵襄子等人诛杀,豫让的复仇事业也便悄悄开张。

  “士为良知者死,女灵悦己者荣。今智伯知我,我必为报仇雠而死,以报智伯,则吾灵魂不愧也。”从豫让的话里能够看到,在未动作之前,他已断定本身“必为……而死”,如许才可“报智伯”,至于“报仇雠”与否,反倒不怎么重要,他需要的只是一死。

  第一次谋杀,豫让看中了茅厕,改名改姓为“刑人”,在那臭哄哄的处所等着赵襄子如厕,谁知赵襄子心眼太多,识破了他的诡计,那当口豫让只要死的份了,然而赵襄子偏偏没有成全那位刺客的好意,反而夸他为义人、贤人,“卒释之去”——把他放了。

  不外,赵襄子的宽赦并未熄灭豫让复仇/赴死的欲念。有人劝他佯拆归服赵襄子,骗取信赖后再“为所欲”。可是豫让却给本身划了一道底线,他不肯做一个“怀二心以事其君”的恶劣小人,他要做个让“全国后世”那些“为人臣怀二心以事其君者”感应惭愧的正人君子。全国——空间、后世——时间,罕见豫让将复仇/死难之事思虑得如斯阔大,再联络到他“漆身为厉(癞),吞炭为哑……行乞于市”的行为,曲觉得豫让是一位很有思维的行为艺术家,对他来说谋杀自己其实不重要,重如果他的自残肉体,是他的回绝和坚守。

  很难想象豫让扮做乞丐会有接近赵襄子的时机,当然也很难想象他潜伏在赵襄子“所当过之桥下”会有什么奇观,表露是一定的,此次“谋杀”的成果又是不曾出手便成囚。在赵襄子眼里,豫让的迷途知返有些不成理喻了,所以他没有再一次予以表彰,而是不无嘲讽地提了起陈年旧事:想昔时范氏、中行氏可都是被智伯灭掉的,你非但没为他们报雠反而“委量”于敌人智伯,如今为什么单单非要为智伯报雠?假设那时豫让不启齿,他的演出可能会更有深度,谁知他偏偏说出了理由,那一说没关系,使得那位行为艺术家大大跌份了:范氏、中行氏世人遇我,我故世人报之;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说来说去,本来仍是为了他本身,看来若是智伯没有给他开小灶,他也会毫不游移地委量于赵襄子。他的做人原则何尝不是“有奶即是娘”的适用主义?那也叫义?那也叫贤?说到底,不外私心罢了。他的事非原则就是本身的荣辱得失,给他益处的就是好,对他好的就是好,不管那“好”有什么布景和启事。在那点上,一千多年后的武松恰是以豫让为楷模的,那“施恩”略施恩德,就把那位打虎英雄收伏了,就能窜掇着他去打人行凶。那也叫“义举”?那种为一人计的报恩、报仇,岂不成悲、可怕?没有白吃的午餐,所谓“施恩”,明摆着带有目标性、功利性,一方面是“施”,一方面是“恩”,施恩者在赐与之前就已预算好了回报,只是为了获得加倍的了偿。

  在我看来,赵襄子对豫让有过一次不杀之恩,并夸他为义人、贤人,也算得一位良知,他若杀了赵襄子,即是不义之人,若归属赵襄子,亦是不义之人,报恩与报仇拧在一路,可见,无论他怎么做都有悖于“士”的原则,那么他为什么还要持续谋杀?在赵襄子看来,豫让有一次谋杀的表示就足够了,本身有了一次宽宏大量的表达也足够了:“子之为智伯,名既成矣”,“寡人赦子,亦已足矣”。所以当豫让再次谋杀时,赵襄子便有些不耐烦了,他当然不会想到豫让也有他的苦衷,他不晓得恰是他的所谓宽赦,把豫让推进了复仇的牛角尖,做为一名刺客,豫让只能把谋杀停止到底。

  豫让再次谋杀的成果必定了要“失败”,且看他临末前的大方陈辞:“臣闻明主不掩人之美,而忠臣有死名之义。前君已宽赦臣,全国莫不称君之贤。今日之事,臣固伏法,然顾请君之衣而击之,焉以致报雠之意,则虽死不恨。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人是杀不了了,于是退而求其次,要杀人家的衣服,且是“拔剑三跃而击之”,在那一刻,行为艺术家豫让的行为艺术到达飞腾,从形式上完成了他的“死士”之旅。即使如许,赵襄子还“大义之”。他他杀了,赵国志士还“皆为涕零”。由此可见,豫让的行为艺术没有确实到达了预期效果,如果拿到如今,他的那一演出必定没有市场,不但惹人发笑,还会有人骂他傻B。

  豫让,可能是最早为行为艺术献身的人,那位行为艺术的前驱,以他的死完成了对“义”的诠释。

  四、为杀而杀

  豫让是“为良知者死”,聂政是“为良知者用”。豫让视智伯为良知,是因为知伯给他“国士”的待遇,那么聂政是因为什么引严仲子为良知的呢?简单地说,就是因为金钱,因为素昧生平的严仲子不远千里给他送来了“黄金百溢”。从那点看,那两位同时代的刺客倒有共通之处。

  我如许说也许有点俗,也有点损,事实上人家聂政并没有收下严仲子送来的钱,单从那一点看,他的气概要比我们现代的某些漫天要价的杀手高多了,世道沦亡由此可见一斑。既然聂政没被收购,为什么还要逼上梁山,走上替身谋杀的不归路呢?因为严仲子挖掘并放大了他的人生价值。聂政原来就是一个在逃的杀人犯,一个“降志辱身”混迹于市井的屠夫,忽一日有人上门拜谒/送礼,还夸他“义甚高”,怎么不令他被宠若惊?固然聂政其时并未大方应允,而是以老母需赡养为由,推说“政身未敢许人也”,但是心里深处已被严仲子征服。所以,当老母谢世后,聂政立即找到严仲子门上,主动要求“为良知者用”。本来严仲子是从两个方面感动了那位英勇之士:一严仲子乃“诸侯卿相”,却能礼贤下士,亲身拜见一个小小的屠夫;二是因为聂政“未有大功能够称者”,严仲子却能亲身送上黄金百溢,实乃“深知政也”。“夫贤者以感忿睚眦之意而亲信穷僻之人”,聂政从精神上得到了极大称心,既然人家如许看得起他,他还有什么理由回绝?“仲子所欲报仇者为谁?请得处置焉!”——你的敌人是谁?让我去干掉他!不问启事,不问善恶,只问是谁,尽管去杀,那就是良知之用!

  就因为人家给他戴了个高帽子,屠者聂政就豁出了身家人命,甘愿为之献身,如许的刺客与屠夫何异?人家明明就是冲着你是亡命之徒来找你的,人家明明就是来收购你的生命的,为什么你还感恩涕零,把那不怀好意的人视为良知,视为恩人?莫非古代的杀手脑子里都缺水?莫非实的像武侠小说写的那样,杀手们只是为杀人活着?

  五、谁是英雄?

  五刺客中,荆轲是最初一位,也是最出名的一位。固然他失败了,却被看做失败的英雄,荣耀死后两千年。先前我只晓得那“风萧萧兮易水寒,勇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悲壮,晓得他与秦王拼死逐斗时的强烈,而读过《史记》,才晓得了荆轲些许秘闻,才晓得在未成英雄之前,荆轲不外是一个挂剑游荡的投契分子。在榆次,蓋聂一努目就把他吓跑了;在邯郸,鲁句践一声怒叱他就“嘿而逃去”;只是到了燕国,那位“逃跑大侠”才算找到了觉得,和杀狗的屠夫及乐手高渐离交上了伴侣,成天和他们喝酒耍闹。“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目中无人者。”那就是荆卿,接着太史公话锋一转,又说他固然爱喝酒,但为人“沈深好书”,在各诸侯国游历时,结交的都是些“贤豪长者”,燕国处士田光先生也对荆卿刮目相看(“善待之”),认为他“非庸人也”。

  做完以上铺垫后,太史公又起头铺陈荆轲那一人才浮出水面的过程。固然荆轲非统一般,也只是“圈内”出名人士,若是不是燕太丹“求为报秦王者”(谁让他“遇太子丹不善”呢),荆卿就不成能成为名载史籍的荆轲。太子丹求问太傅鞠武,鞠武向他举荐田光先生,田光先生又向他保举荆轲——田光“他杀以激荆卿”——荆轲还未出场,已先担上一条人命,他还有什么理由撤退?可是当太子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后,荆轲却说:“此国之大事也,臣驽下,恐不敷任使。”那话说得够虚心,也够委婉,然而太子已看准了他,所以“前顿首,固请毋让,然后许诺”——许什么诺?当然是给他益处,把他尊为“上卿”,让他住在“上舍”,“太子日照门下,供太牢具,异物间进,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以顺适其意。” 为了让荆轲死心塌地地为本身卖命,太子丹确是伺候得必恭必敬体谅入微。太史公把个“恣”字用得太毒,试想荆卿定然是光景透顶,满意得乌烟瘴气,有些人一辈子想也不敢想的幸福生活,他就如许随便得到了,“人生满意须尽欢”,如许死而无撼了……谁知时间长了,荆轲竟一点也不自觉,“未有行意”,于是太子急了,便拐弯抹角地提醒荆轲:秦戎马上就要渡过易水,就算我想持续好好侍奉,恐怕也不成能了。荆轲当然会意,白吃人家的,白住人家的,。提出要借在燕国出亡的秦将樊於期的人头用用——樊於期也是刚烈之士,二话没说就把本身的头割了——荆轲还没动身,便又背了一条人命。之后易水送别,其间又见细处:荆轲想等一小我同业,太子却疑他反悔,便要先派副手秦舞阳先行,那下把荆轲气坏了,你当我惧怕了?那一去原来就凶多吉少,我只所以迟迟不走,是因为要等一个能够联手的同人。既然太子如许说,那咱们就死别吧!

  与他的刺客前辈们比拟,荆轲称得上一个理智安静的人,比起聂政来,他要现实得多,聂政拒收“百金”,曲做杀手,荆轲则是来者不拒,  尽享人世欢乐,聂政是因精神上的称心为良知而死,荆轲是因肉体上的称心为顾客而死,如许一比似乎显得荆轲庸俗了,不外关于一个杀手来说,不克不及不说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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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梅傲雪
红梅傲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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