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拉古的血腥立法的意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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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we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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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621年,雅典的执政官德拉古, 对现行习惯法加以编辑,发布了第一部成文 法。德拉古法原文曾经在公元前409年重行 石刻,但传世的碑文已经残破不齐,只剩下 了有关杀人行为的法令片段。德拉古法以普遍接纳重刑著称于世。例 如,盗窃、纵火、有意杀人等功同处死刑, 即便是偷了蔬菜、生果也要处死。好笑的是, 连某一无生命物倾圮压死人,也要将其“法 办”。曾有人提出了如许的疑问:“为何功 无大小,都一律处死呢? ”德拉古答复:“轻 功已值得如许惩罚,至于重功则想不出别的 有什么刑法了。”古希腊汗青学家普鲁塔克 曾经说:“德拉古的法令不是用墨水写成的, 而是用血写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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