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1日,淘宝商城打出了“双十一网购狂欢节”的招牌,号称“全场五折疯狂抢”。据悉,截至当日下战书4点,成交量已打破20亿。然而,随即就有“亲们”爆出,此次促销活动中,许多商品的折扣远不到5折。
记者在海角社区看到,一位自称是淘宝网某小店东家的人士发图,晒出一款某品牌牛仔裤的活动价格为199元,而其在11月7日的售价就已是199元。
对此,淘宝称线下出名品牌(指有实体店)是按商场的吊牌价打5折,而线上品牌(指仅在网上销售)则按2011年8月20日至10月19日商品汗青成交订单原价的均匀价为根底打5折。
法令看点
1、打折价原则若何定?淘宝商城能否涉嫌欺诈?
2、五折“没廉价”,消费者能否索赔?
打折促销 原价界定有原则
北京市中关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青山律师认为,打折销售是商家的一种促销行为,打折的体例及办法应由商家造定,但促销行为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那么,淘宝商城5折销售的商品其 “原价”原则该若何界定呢?
对此,中润律师事务所张爱菊律师表达,国度开展变革委关于制止价格欺诈行为的相关规定中明白指出:原价是指运营者在本次降价前7日内在本交易场合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更低交易价格;如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初一次交易价格做为原价。
也就是说,图片中的牛仔裤若是在11月11日之前的7天内都是以199元,或更低以199元卖出,则199元就应视为原价。在“五折疯狂抢”的活动中,该牛仔裤应按99.5元出卖。
折扣不实 淘宝属价格欺诈
张爱菊律师称,根据相关规定,运营者销售商品时接纳虚构原价,谎称降价,拐骗别人购置等手段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因而,若是参与“五折疯狂抢”的商品没有按前7日售价的更低价做为原价,而是商家先行抬高原价再打5折销售,则淘宝商城涉嫌价格欺诈。
同时,若是经证明,淘宝商城在活动中有意抬高原价再行打折,就与其发布“全场五折疯狂抢”的告白信息不符,因而,还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消费者可向发改委、工商办理部分等相关主管部分举报,由主管部分按规定赐与行政惩罚,可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责令破产整顿,或撤消营业执照。
五折商品不“廉价”
顾客可索双倍补偿
李青山律师认为,如淘宝商城有意向消费者隐瞒了商品价格的实在情况,还涉嫌进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庇护法第19条的规定,运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供给有关商品或者办事的实在信息,不得做惹人曲解的虚假宣传。
所以,购置“打折”商品的消费者,可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庇护法相关规定,要求商家赐与商品价款的双倍补偿。
法条链接
《零售商促销行为办理办法》第11条明白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操纵虚构原价打折或者使人曲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棍骗、诱导消费者购置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