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以前的“原始乐队”并没有任何 固定的体例,乐队成员的几和乐器的品种,
是由贵族雇用乐队的前提或做曲家的要求 而确定的。
1755年,23岁的奥天时做曲家海顿受聘
于冯贝格伯爵,在宫廷里专职做曲。其时的 器乐曲时髦用两只小提琴合奏统一旋律,用 大键琴伴奏。因为大键琴的音量较弱,低音 部门有时就得用大提琴来加强。冯贝格伯爵
的乐队一共只要4小我,两个小提琴手、一个中提琴手和一个大提琴尹,没有大键琴。
如许的一个乐队体例使海顿颇伤脑筋。
颠末频频研究,他把两只小提琴分为两个声 部,让中提琴充任内声部,使和声效果更为丰 富,彻底用大提琴替代大键琴来吹奏低音部。 于是,第一个弦乐四重奏团成立了。
海顿一生中共谱写了 77首弦乐四重奏 曲。迄今为行,弦乐四重奏仍不断被认为是 更高雅、最富于表示力的一种音乐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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