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范必读!!再读《鲁滨逊漂流记》

2天前 (12-01 00:51)阅读1回复0
西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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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突然会去看《鲁滨逊漂流记》呢,次要源于在乔治#8226;摩尔的《巴黎,巴黎》中看到关于它的评论,就产生了一种难以按捺的想要再一览其风度的欲望。总得来说乔治#8226;摩尔认为《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上半部充满灵感的做品,而结尾则是相本地令人绝望。对此,可参照我的小我履历来为那一评论做注解,我不知是小学仍是初中已经读过那部伟大的做品,但却没读完,因而关于我那个事事讲求尽善尽美的人来说,此事不亚于是我小我文学史上的一个污点。但当我今天重读乔治#8226;摩尔的评论时,我不由莞尔一笑并豁然了,因为连他都说“一个谁也不读的结尾只能被看成是失败”(当然是指《鲁滨逊漂流记》),那么我也许从小就可以以一个责备主义者的身份而非地道读者的身份去阅读与赏识文学做品了。

  布景介绍

  笛福一生的履历与鲁滨逊虽有所差别,但也可谓是跌宕起伏,惊险连连,N次被投入监狱,N次破产,晚年还在贫苦交加中逝世,但有一点他与鲁滨逊却可谓心连心,手牵手,那就是精神充沛,不甘孤单,喜好冒险。固然笛福亮相说《鲁滨逊漂流记》是他本身履历的实在写照,但就我小我看来那地道属于抄袭别人功效外加言过其实,绝对是不成信的。至于笛福的小我履历我就懒得多做介绍了,归正他就是一个沉沦经商与政治的须眉,在其五十九岁之际才写出了《鲁滨逊漂流记》,之后因为此书出人意表地大卖,又写了好几本姐妹篇,不外反应都一般,他写做的全数稿费根本都拿来还债了。至于详情,各人可间接百度百科或是阅读原著的译本序,都做了比力详尽的介绍。别的,还必需提到一点是鲁滨逊确实有其原型人物,那就是一个名叫压力山大#8226;赛尔柯克的水手,因为被狠心的船主丢弃在了一个无人的荒岛,于是便起头了他的荒岛求生记。他与鲁滨逊的区别就在于他在荒岛上只待了四年零四个月,而鲁滨逊却一呆就是二十八年,而且塞尔柯克为了保存,其生活体例已经类似于一个“野人”,而鲁滨逊却始末连结着其做为一个中产阶级的面子人所应遵照的生活形态。

  关于本钱主义的正统责备,我想在中国引入《鲁滨逊漂流记》时应该没有少做介绍,原来嘛,笛福与鲁滨逊相较于传统的封建权力,确实有其先辈性,但是也有其局限性,例如掠夺地盘与买卖黑奴,那些详尽的阐发也可见译本序那洋洋洒洒的篇幅,各人都懂,中国人冲击功恶权力是历来不会手软的,尤其是与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对着干的本钱主义,因而从那一角度上看阐发写得仍是不错的,可以搀扶帮助你从一个单纯的冒险故事中窥探出此中所蕴含的时代意义。那一部门我就不再多谈了,我下面所谈的仅是我本身关于此书的一些设法。

  写做手法

  笛福的写做手法绝对不是余秋雨似的排比句“此恨绵绵无绝期”,也不像雨果在描写巴黎圣母院时花了将近50多页的篇幅从俯瞰到仰视,再从0到360°的各个角度对圣母院停止了无敌霹雳扫荡腿似的描述,我以至思疑若是想昔时X射线如许工具已经被发现了的话(可喜可贺《巴黎圣母院》比X射线早了65年),雨果先生也必然会物尽其用的,如许的话我那坑爹的50页也许就酿成坑妈的100页了。当然那一写做手法在使雨果先生沾沾自喜于本身描绘才能的同时间接招致了我三次读到那一篇章都没有持续下去,当然那也是我不想提起的小我文学史上的另一大污点。(其实,认真想想貌似我的污点已经能互相合成成为一大块一大块的污迹了。)就我小我而言,固然也赏识那些可以把景致描画得“此地润物细无声”的写做境界,却仍是更为赏识一些言简意赅的做家。在我看来,做家手中的笔应该时而化为一收画笔在调色盘上为情、景衬托出最动听心弦的色彩,时而却也应化为一收白,刺中我们心上最为柔嫩的那一块肉,唤起我们的良知与自省。因而,关于笛福我是带着既赏识又责备的目光去对待的。文字确实简洁,简洁到整本书描述词实是屈指可数,关于荒岛上那奇特的景致或是大海的苍莽浩淼,笛福都没有多做停留吃力去堆砌描述词,我揣测原因之一是他想把那美妙的景致构建于每个读者的心中,留给读者本身去发扬想象力;原因之二是因为其实压根儿他也没去过,无从下手;原因之三则是他实的不擅长运用华贵的辞藻去描画那些美轮美奂的场景。译本序对此做出的阐明则是因为笛福先生虽勉强算得上一个中产阶级,但至多也只能算是一个中下层的中产阶级,因而他的书也是用来写给属于那个条理的人阅读的,需要奉行简洁了然,容易读懂的原则。不管原因事实为何,他如许做却是使那本书成为了“浓缩的精华”,也使翻译者节省了大量的脑细胞,不消去纠结于遣词造句。如斯,笛福的写做手法给人的觉得更像是在记日志(报流水账),而非小说的那种铺垫,气氛的衬着与衬托等等的写做手法。当然,在情节上的构造上笛福确实有两把刷子,尤其是在小说的第二部门——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生活,更是论述的合情合理,头头是道,又带点扣人心弦的情节。(小说总共分为三个部门,第一部门写鲁滨逊三次失败的航海履历及至最初到了巴西创办了种植园,第二部门写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生活,第三部门写鲁滨逊从荒岛上回来后的一些历险履历。)目前,后人普及认为鲁滨逊在荒岛上的履历是最为漂亮的,当然在我看来第一部门的论述实则也是为荒岛的履历做铺垫,虽略显沉闷,但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是第三部门确实是略显多余,并且明显是为做者之后写续篇埋下伏笔。因而我仍是很附和乔治#8226;摩尔关于开头与结尾的评论。

  别的,关于鲁滨逊在荒岛上的许多保存体例,包罗后期的做面包,造船,造陶等等,我小我觉得仍是有点过火夸饰了,固然笛福力图表达得实在,把每个步调都尽可能详细录入,但本人凭仗本身强大的逻辑思维才能仍然仍是认为“剧情需要,纯属虚构”。在笛福的笔下,鲁滨逊已经让我觉得到是一个无所不克不及的Superman了,除了具备把本身救出那个岛的才能之外。

  鲁滨逊其人

  鲁滨逊是人不是神!此论点看似荒唐实则是不才心里最真诚强烈的呼声。在小学读那本书的时候,我思维中最强烈的念头即是鲁滨逊也太强了吧!到底是不是人!那个也能被他造出来!于是逐步繁殖出对鲁滨逊的一种“类神”似的崇敬,但是当成年的具有逻辑思辨才能的我回过甚来检视小学时的我,除了感慨岁月催人老之外,就是惊呼昔时的我思惟也不免难免太单纯了吧!除去鲁滨逊在某些“超才能”方面被笛福塑造的神乎其神,在整小我尤其是人道上笛福塑造得仍是很胜利的,因为他固然聪明有思维,勤奋,刚毅,干事兢兢业业,精于算计,但是也具有所有人类都共有的那些缺点,不安于世,关于崇奉的不忠实(大祸临头才会祈求天主),好了伤疤忘了疼,不到黄河心不死,更别提中国人最擅长讲的本位主义、时机主义与殖民主义了(当然,我觉得鲁滨逊那些性格上的特点却是与做者笛福在良多方面不约而合,也能够算做是他本身的一个写照)。因而,鲁滨逊在岛上的所做所为虽可算做是惊世的创举,但也在良多方面让我见识到了他做为一个“小市民”的性格缺陷,更为丰裕地塑造了一个“人”。我觉得那也是我们在看那本书中所不克不及忽略的一个重要方面。别的,书中在论述宗教关于鲁滨逊的感化方面也花了大量的翰墨,从一起头对宗教抱着一种“临时抱佛脚”的立场,到一小我生活在孤岛上潜心研习《圣经》(我想若是一个中原武林人士若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之久,而且此时还有《葵花宝典》等武功秘笈的话,再回中原之时想必已成为东方不败叱咤武林并在武林引起一场血雨腥风了),最末会以宗教的角度思虑问题处理问题成为一个典型的基督教徒的过程都做了详尽的阐释,尤其是在心理活动的描画上,自我的对话中可见一斑。

  写到那里,我毕竟想歇息一下了。次要原因是再写下去我就要起头抄他人的书评了(我仍是本着从一个纷歧样的角度来写本身关于本书的设法,当然关于没看过此书或看过其他书评的读者来说显然抄个两段也不会有人发现的,哈哈),因而我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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