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9月9日,因掳掠、偷盗
功,白宝山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第一次入狱,
他第一次入狱后说:政府如许
看待我,我进来就要杀人。若是判我
20年,我进来杀成年人。若是判我无
期徒刑,我弛刑进来,杀不动成年人
了,我就到幼儿园去杀孩子。 事实是第一次出狱后白宝山也并没有丧尽天良到不择手段的想去杀人,可是天末不遂人愿,出狱后他 批发了剃须刀在 西单 、香山 、
八大处等地摆摊销售,成本100多块
钱,老是被城管赏罚、充公,以致他再次遭到刺激,后 来犯下滔天大案被捕时,他如许说: “我出来并没想从头立功,我给
本身设想了两条道路,若是我可以正
常地生活下去,我就不再立功;若是
不克不及,我就去抢。”
“我回到 北京 的第一件事就是跑
户口,先后跑了六七次,他们就是不
给我办。我认为,我已经从监狱里出
来了,最少也是个公民,可派出所不
给我办户口,我吃什么?我不克不及靠父
母养我一辈子?我那个要求不外分,
我要生活。我对我母亲说,派出所要
我送礼,我连吃都吃不上,拿什么东
西送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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