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求贵州威宁公安局刑侦大队实在履行破案的情状反映
反映人:崔粉芝,女,汉族,1974年3月6日出生,住贵州省威宁县哲觉镇红松村红松组,身份证号码:52242719740306244X,德律风:15284608420,三级残疾人家庭
被反映人:吴仕国,男,汉族,住贵州省威宁县哲觉镇红松村红松组
案发颠末:
2020年夏历冬月27日夜间11时摆布,反映人全家的室第和羊圈一共3间被人有意放火烧掉,将全家人的粮食全数烧完,放在家里的人民币烧掉6300元,大小山羊烧掉17只,也就是说,反映人整个家产被报酬放火全数烧光。反映人报贵州省威宁县哲觉镇派出所,派出所的民警出警将现场庇护好后请示了威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刑侦大队于案发次日上午赶到现场,将放火颠末和烧掉的财富全数清理笔录好。四周还有人没有睡觉,看着是与反映人有矛盾纠纷的吴仕红的弟弟吴仕国喝酒后,得知反映人的丈夫外出打工,儿子没有在家,只剩下反映人带着一个11岁的小女儿在家后,有意用汽油倒在玉米上点燃汽油后将反映人的财富全数烧光。证人敢怒不敢言。
贵州省威宁县刑侦大队接此案的警官名叫赵靖昌,办公室德律风0857-6222141,手机号13638164466,在2021年1月份之前,反映人打通赵靖昌警官的德律风催案,赵靖昌说:“会给你办。”到赵靖昌办公室,赵靖昌又说:“你不要来了,我们会办。”2021年2月份以后,反映人打德律风催案,赵警官不接听反映人的德律风,招致将此案从2020年夏历冬月27日压到如今已经是一年多的时间没有侦破。
综上所述,若是贵州省威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不要压案,速办速结多好啊!敬请上级催促贵州威宁县刑侦大队侦破此案,将放火的立功嫌疑人抓捕归案,给反映人做出满意的处置
为谢!
特此反映
反映人:崔粉芝
2022年5月3日
附:反映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