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路危情:A级通缉犯刘上英落网
2022年5月11日15时许,公安部A级通缉令在逃人员刘上英落网,其涉嫌严重拐卖妇女儿童立功。
广西玉林警方发布传递显示,5月6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6名严重拐卖妇女儿童立功在逃人员,此中1人是博白籍刘上英(女,63岁,广西博白县东平镇文江村陈屋塘队018号人)。
通缉令公布后,玉林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快速成立专班停止专案攻坚。通过传统媒体、互联网媒体、在公共场合张贴通缉令等渠道停止鼎力宣传,在社会面构成强高声势,同时专班民警屡次到刘上英家中对其家属亲友停止法造教诲和思惟传染感动,劝戒催促逃犯投案自首。5月11日15时许,不断藏匿在广东廉江的刘上英向博白县公安局旺茂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相关判决书显示,刘上英涉"12岁女童李某被拐卖"案,李某被拐骗后三次被转卖给别人为“妻”,并被施行奸淫。该案已有三名被告人被判刑,刘上英等多人做另案处置。
裁判文书网公布的由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刑事裁定书(林辉文、林国省、黄先锐拐卖妇女、儿童功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2016年5月份,时年仅12岁的李某在博白县旺茂镇旺茂南街博龙二级公路承平路段被别人拐骗到广东省廉江市塘蓬镇老屋地村25号戴某家中。被告人林国省在林日英(另案处置)的帮手下,以1.2万元的价格从刘上英、戴某(均另案处置)处收购李某为“妻”,且明知李某未满十四周岁仍对其施行奸淫。同年6月份,林国省在钟美兰(另案处置)的介绍下以1.5万元的价格将李某转卖给被告人黄先锐为“妻”,黄先锐明知李某未满十四周岁仍对其施行奸淫。
李某的噩运并未就此完毕:2016年夏历8月的一天,黄先等(另案处置)获知黄先锐要出卖李某后,便找被告人林辉文和黄某、冯某(均另案处置)筹议帮手寻找买主。冯某将买主卜某(另案处置)带到广东省廉江市黄先锐的烧鹅店中后,与林辉文、黄先等、黄某一路帮手促成黄先锐以1万元的价格将李某卖给卜某做妻子。过后,林辉文获得益处费500元。
博白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8日做出刑事判决,黄先锐等三人犯拐卖儿童功,别离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三人上诉后,玉林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