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哈密林场职工,就林场指导违法违纪的事实向列位网友反映一下:
一、位于哈密市天山北路绿洲建材市场有:门面房几十间;原绿洲商场二楼长年租给华夏病院。合计租金每年多达100多万元。自绿洲建材市场、绿洲商场建成那些年来,租金到底是几?去向何处,又用在何方?恐怕只要林场指导才心知肚明!
二、石油管道工程,占用林场林地、石油方面赐与了林场很多于500万元人民币林地抵偿费,另山南火石泉有一千余亩地盘每年林地出租费用都在几十万元,不知那些资金用在何方,职工群寡底子无从晓得?强烈要求给职工群寡公示。
三、位于绿洲建材市场旁的小二楼,起初是由职工集资而建。而在5年前,却被林场威胁迷惑、高压等强逼手段、强行退出。之后租金不断由林场方收取。那是典型的与民争利!
四、2009-2010年,哈密林场先后与乌鲁木齐市厚德房产有限公司,哈密恒安城建投资公司达成房屋置换协议:将约1 10亩的八一路木材站、约10亩的建国南路96号院两个家属区列为拆迁对象。在施行中的拆迁、开发建立全都是贸易开发,而林场指导则操纵种种关系
与遁词将其说成是棚户区革新,竟然动用了上亿元的资金。整个过程不公示资金流向,故弄玄虚、欺上瞒下、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底子没有承受广阔拆迁户的监视。那既损害了国度的利益,同时又棍骗了广阔拆迁户。自治区新政办发[2010]139号文件指出:企业引入商品房开发机造建房时,要妥帖安设或抵偿原房屋栖身人。然而,林场只给搬家户每户200元的补贴。之后,每户则要的1 100元/m的价格回购住房。那莫非不是公开无视国度政策,不法取利,中饱私囊吗?
五、位于八一路原林场木材站,德林名苑,有门面房24间。按目前市场租赁价格在百余万元摆布,按说在同等前提下,应优先赐顾帮衬本场的下岗职工、单职职工、及待业子女就业供给便当,而林场指导则操纵权柄之便,勾结亲友,暗箱操做,以超低的价格全数租给关系户。详细租赁价格无人晓得。林场已报名需租赁的50余名下岗职工与待业子女却无法享受企业给职工供给便当的就业前提,出格是该小区目前已入住800余户人家,按事理该物业公司完全能够优先将职工家属及待业子女、下岗职工,供给就业岗位,而林场指导硬是将职工群寡
的利益方到一边,别的在社会上招了一个物业公司。像那种以权谋私的做法,我们很无法,不知此中有何猫腻?
六、违犯法令公开强行褫夺劳动者劳动权力。上访人患有糖尿病多年,为了阻遏其上访,在上访人患病医治期间,厂方编造遁词,掉臂其身体情况,将其有意安放到偏僻艰辛的工做之地。那与党和政府倡议的协调社会、人道化社会相距甚远。还以莫须有的功名强加于上访者的头上,强行停职、停薪,数月之久。那种冲击抨击行为的行为,令人愤怒! 哈密林场指导为了小我私利而鄙视法令,明知故犯招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为挽回国度资产丧失,请你们尽快立案查询拜访核实,我们愿积极共同查询拜访!
举报人:张立生 13364931711 652201196310040911
侯振民 18799113834 65220119540509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