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现在桃园流离人“致*^*的一封公开信——写给传媒伴侣的掏心话”一帖中:
做者:“尊讳道不得”的首版 回复日期:2007-9-2 11:00:46
我来认领那个帖子,今天正好周末,能够好好和你“掏心”。不外起首我要说句题外话,我觉得你那小我实是个软蛋,骂小我都不敢指名道姓,写个文章也是稀里糊涂,不知所云。以前是,如今也是。我实为你脸红。
“软蛋”显然是骂人,并且颇为粗鄙啊。不单话比力粗鄙,并且仍是用黑体粗字着重打出的,实是浓墨重彩、冠冕堂皇了。根据相关规定,能否应该做出处置?身为首席斑竹在关天骂帖成风的情状下是不是如许做为,能否应该庄严处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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