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邯郸市永年区交警大队变乱科李志红举报素材
是谁为邯郸市永年区交警大队变乱科办案人员李志红撑起了强硬的庇护伞,让其目无枉法,勇于和国度法令各走各路,使其渎职、不做为、偏护立功,徇私枉法,敷衍我们,以致功犯潜逃不为受害者主持公允。
举报人:李变风,女,1981年5月1日生,住邯郸市永年区东杨庄乡东陈甫村,德律风:152 2793 0991
被举报人:李志红 邯郸市永年区交警大队变乱科
工作颠末:
2018年12月9日晚上11点我与丈夫张永波骑电动三轮车回家,当沿东杨庄乡杨庄村与东陈甫村之间的路段,由北向南靠右一般行驶时,被武校东驾驶的小汽车逃尾,形成张永波重度昏迷到病院抢救23天后灭亡。
事发时闯祸者武校东和同乘人赵利强下车查看,认为张永波死了,筹办开车逃跑。我见状拼死拽住武校东并求救,赵利强强行推开我,让武校东快跑,他也要上车逃跑,我又死死抓住赵利强不放留在现场,闯祸者武校东掉臂伤者存亡快速驾车逃逸,我报警后,和赶来的家人一路把张永波送往东杨庄病院抢救,因为伤势严峻立即转到邯郸市第一病院抢救。
12月10日,我们家属上午7点把闯祸者同乘人赵利强送到变乱科我们比及下战书3点,李志红什么都没有告诉我们,就让我们走了。
12月11日,我们家属10多人再次到变乱科询问,李志红说:“闯祸司机已投案自首,抓人随时都能,叫他归去筹钱了。”之后我们家属每天都到变乱科领会情状并催促李志红抓人,但得到的都是同样的答复。5天后变乱科说:“闯祸者给拿了一万元。”我们去变乱科拿钱时,对李志红说:“若是闯祸者不拿钱,就先让车主拿一部门医药费。”李志红给我们说:“车是武校东在车主不晓得的情状下把车开走了,车碰坏了,再让车主拿钱不适宜。”从那之后闯祸者再也没给我们拿钱。我们再次要求李志红抓人,他说:“必需有法医判定才气抓人。”
法医判定成果是12月25号出的,但12月28号下战书我们才接到伤情判定告知书,成果是法医判定出来后仍然没有抓人。
12月30号我们再次要求李志红对闯祸者停止抓捕,成果仍是没有去抓。在那之前,每次要求李志红抓闯祸者武校东,他每次都说:“人随时能够抓,现成的很,让他凑钱呢。”
2019年1月1日,张永波仍是因耽搁更佳抢救时机,医治无效灭亡。家属立即要求李志红赶紧抓人,李志红对我们说:“马上封锁动静,晚上安放警力抓捕”。
次日上午,李志红对我们家属说:“昨晚没抓,放假让谁去抓?”拖到中午才去抓,但闯祸者已经逃跑,(李志红明知闯祸者现住址:永年区临名关镇光亮街6号),却带着我们去老家赵庄村抓人走形势。次次棍骗我们,我们找李志红理论,他义正词严地说:“我不断在和闯祸者联络。”随后拿手机让我们看,我们却看到李志红发给闯祸者的3条短信,内容是“人已灭亡,你来自首吧!”(既然说要封锁动静,却又给闯祸人发短信,其何意图?)之后,我们催促李志红去抓人,他说:“闯祸者跑了,我们也没法了,你们有线索我们就去抓,啥时抓住啥时候算。”
对此案件存在的严重问题我们深度思疑:
1、案发当晚,他们就能从同乘人哪里晓得闯祸者是谁,却不去缉拿,听任立功分子去逃跑。
2、李志红说第二天闯祸者来投案自首了,为何没有拘留?就凭他交通闯祸逃逸一项就能拘留。
3、我们强烈要求抓人归案,李志红为给闯祸者预留时间,又说没有伤情判定不克不及抓人,张永波可是当场就被碰成重伤,当晚做开颅手术,伤情是明摆着的。
4、赵利强和武校东同车乘坐,指使武校东逃逸,使张永波丧失更佳抢救时机而灭亡,我们要求追查赵利强的责任时,却遭到怒斥。说我们不懂法。
5、案发后,李志红告诉我们车不是武校东的,车主在外埠,而且在车主不知情的情状下开走车,当我们要求车主拿些医疗费时,最初又告诉我们车是车主卖给武校东了,拿出一个白条在我们面前一闪而过,连车主的责任一块推掉了。
6、案发时,我闻到司机满身酒气,其时就应该连夜抓捕,才气包管醒驾的证据成立,次日给我们说武校东已投案自首,为什么没有闯祸者笔录,就算闯祸者没有投案,也应该去传讯汽车行驶证上的崔守峰来查询拜访情状吧,就是按通俗交通变乱案件处置,也是应该做的吧?其实武校东底子没有来自首,也没有其时去查询拜访车主崔守峰(此车仍是隔审车,无强险),是李志红欺上瞒下,渎职徇私枉法、偏护闯祸者。
7、案发后亲朋与家人屡次与办案人李志红联络,老是骗我们闯祸方在凑钱,还哄我们说他有楼能够变卖,我们信赖了,曲到张永波灭亡为行,我们处置故科哪里只拿到了一万元,在我们的诘问下,李志红说:“我们也没有什么办法。”
年轻的生命就如许末行了,张永波上有老下有小,我们母子因失去了家中的顶梁柱,可怜的父母双亲天天哭得起死回生,闯祸者和同乘人的行为招致我们的家庭倾刻破裂,李志红的渎职行为使武校东和赵利强逍遥法外并将财富转移,使得我们遭受经济丧失和精神痛苦得不到补偿,无论是交通闯祸仍是变乱科李志红的渎职行为均应承担响应的法令责任和经济补偿。
为此,李变风、李景的等曲系家属及亲友老友与长者乡亲200多人特上书于列位指导以求为民主持公允。
以上情状句句失实。若有虚假,我们愿意承担一切法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