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到北京路青宫片子院购票时,被拒收两张实版人民币。一张是粘了胶纸的5元,被第一次拒收时因胶纸所以也没说什么话。当第二次我伴侣用4张1元2张5角时,2张全新5角被拒收。说公司规定,立场非常恶劣。请问公司规定能超出中国宪法之上?对办事业的办事立场如斯恶劣无程度和违律例定懵然不知感应愤慨,希望通过g4报导,阻遏那种办事业的漏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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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到北京路青宫片子院购票时,被拒收两张实版人民币。一张是粘了胶纸的5元,被第一次拒收时因胶纸所以也没说什么话。当第二次我伴侣用4张1元2张5角时,2张全新5角被拒收。说公司规定,立场非常恶劣。请问公司规定能超出中国宪法之上?对办事业的办事立场如斯恶劣无程度和违律例定懵然不知感应愤慨,希望通过g4报导,阻遏那种办事业的漏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