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与婚姻,实得有那么纠结吗?27号晚上看浙江卫视《婚姻庇护战》所感。
今天晚上看了浙江卫视《婚姻庇护战》,讲述的是要不要在房产证上写女方的名字。
两方各据所理,各不相让,看得之纠结。老是在想如今的社会都怎么了,人与人之间怎么都没得信赖了呢,即使是情人、是夫妻。明明两小我成婚构成家庭后,就要为家庭通力合作,怎么如今的社会反而从婚前就起头纠结利益、纠结纠纷呢?
也许是因为如今的社会越来越冗杂,所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反而起头倒退了。
但是我始末认为,婚姻老是纠缠在房产证上写不写名字,那么婚姻就不在是婚姻了。
我不晓得其别人怎么认为的,但是我觉得房产证上要不要写女方的名字要看情状来定,女方若是付出了首付、或者配合还贷、抑或者是负责拆修等等,则必需得写。但是什么都没出的,我认为女方起首就不该该提出要写本身的名字。
当然,各有所想吧,归正我小我不纠结那些问题,我老公也没房没车的,我本年初仍是和他成婚了的,什么工具都能够两小我一路去斗争,没需要必然婚前就有。
婚前有的,婚后纷歧定会有;婚前没有的,婚后纷歧定就不断没有。
希望社会不要再倒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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