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网络接入服务商采取欺诈手段订立合同后,对于消费者要求服务商进行网络维护的要求置之不理,消费者维权非常困难。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有三个:
第一,国家尚未制定带宽和网速之间的标准,也缺乏相应的市场准入机制;
第二,网速与带宽之间缺乏证据证明,因为网络上行、下载速度与终端计算机、网络带宽、访问的服务器都有关系,难以举证证明三者之间的关系;
第三,缺乏类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如果仅采用一般的公证手段,不仅时间长、费用支出增加,而且难以证明责任在于服务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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