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治理惩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能够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恫吓信或者以其他办法威胁别人人身平安的;
(二)公开欺侮别人或者伪造事实离间别人的;
(三)伪造事实诬告谗谄别人,诡计使别人遭到刑事追查或者遭到治安治理惩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停止威胁、欺侮、殴打或者冲击抨击的;
(五)屡次发送淫秽、欺侮、恫吓或者其他信息,骚乱别人一般生活的;
(六)窃看、偷拍、窃听、漫衍别人隐私的。
假设没有传布出往,那就构不成传布淫秽信息。
假设传布出往的话,就是“传布淫秽信息”行为。《治安治理惩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造造、运输、复造、出卖、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成品等淫秽物品或者操纵计算机信息收集、德律风以及其他通信东西传布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能够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传布偷拍别人的隐私视频一方面是进犯当事人的隐私,另一方面传布出来会对受害者构成“欺侮”,有可能要追查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欺侮功、离间功】以暴力或者其他办法公开欺侮别人或者伪造事实离间别人,情节严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束或者褫夺政治权力。
别的,《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布淫秽物品功”:传布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束。
组织播放淫秽的片子、录像等音像成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束,并惩罚金;情节严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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