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花灯一般是在晚长进行活动,中元节跳的更是热闹。旧社会跳花灯多是迎神赛会,祛除瘟疫的迷信活动。
跳灯的场地是抉择在村头较平整宽广的场地上,用72个小碗拆上豆油,排成9行,每行8个,点燃着闪亮的灯光,按前后摆布间隔约80公分到一米处安顿一灯。
跳灯的人数少的五六人,多的有十几小我,他们有的戴面具,每人手中各拿有差别的乐器,有木鱼、有木笛、有小鼓、傻、 钹,还有挂纸花条的木棍等。开头由一小我带头敲打木鱼,在行灯中往返有法例地按节拍地穿跳,到行角转弯处时,各人都做一引起表态的跳步转弯动做,而且吹打各人手中所拿的乐器和道具,愉快而又有节拍地穿跳过已摆好的花灯。
晚上看往好像长龙在星光中舞动,在跳花灯的节目中还有上仙桥、跳仙桌等内容。
据白叟传说,前人生病不懂就医,而是祈神拜鬼来保佑。
据《吕氏春秋•季冬》记有“命有司大傩”高秀注:“大傩,逐尽阳气 为阳导也,今人腊岁前一日。击鼓、驱疫、谓之逐除是也。
《壮族简史》也有如许的记载:相传是在唐以后呈现的壮族地域的师公戏,可能与宋代就名闻京师的桂林傩舞有渊源关系……师公戴假面具,边跳边舞,以表示“请神驱鬼,祈福消灾或丰收酬神的宗教内容”。
据考证,师公戏实是壮族原始巫教的跳舞,传播下来构成了今天民间体育活动的一种形式。
今壮人把它做为节日欢乐活动的项目,跳毕人们大汗满面,要付出很大的力量,从磨练身体的意义上来看,很有革新、 开展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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