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之声》广播电台记者亲临丽水市调查原丽水市执法局局长吴小平家的违法建筑
来源: 新蓝网·浙江之声 2013-09-10 09:55:35
核心提醒: 群寡举报:丽水建立局局长带头违建。近日,有丽水市民向浙江之声《阳光动作》节目组反映,家住丽水市“和家园”小区的丽水市建立局局长吴小平带头搭建违章建筑,其向有关部分反映屡次却始末没有得四处理。
群寡举报:丽水建立局局长带头违建。近日,有丽水市民向浙江之声《阳光动作》节目组反映,家住丽水市“和家园”小区的丽水市建立局局长吴小平带头搭建违章建筑,其向有关部分反映屡次却始末没有得四处理。
据领会,吴小平此前曾担任丽水市城市治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反映人认为,管拆违的一把手带头违建,是明火执仗地明知故犯。
记者在丽水市“和家园”小区实地查询拜访,比照小区其他楼房,发现吴小平栖身的7幢501楼顶平台上确实多了一层玻璃建筑物,吴小平大大方方地认可了违建,但他认为,违建户没有因小我目标影响别人利益,也没有改动房子的功用性量,违章建筑就无需拆除。他说。违章没错,但我是设想不合理傍边的略微违章,所以我不属于三改一拆的那个范围。
“我们拆必定,立场很明显”。介进事务处置的丽水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岩泉大队大队长李俊其实不承认吴小平的观点。在他看来,吴小平户违建定性无误,必需拆除。
在记者将执法局的说法转告吴小平后,吴小平仍对峙自家的违建无需拆除,并表达本身会跟执法局讨个说法
记者查询拜访:“和家园”小区违建成风。固然吴小平不承认执法部分的认定,但丽水市城管行政执法局仍然根据规定停止了查处。本年的3月14号,丽水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向吴小平户发出期限拆除决定书,决定书展现,吴小平搭建违章建筑,违背了《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根据该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要求于3月18号17时前自行拆除违章部门。决定书同时明白,“过期不拆除的,将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施行强逼拆除。”
但时至今日,5个多月过往了,吴小平户的违章建筑仍然没有拆除。……
针对丽水“和家园”小区存在的指导干部违建现象,丽水群寡承受摘访时唤吁,贯彻落实“三改一拆”动作,部分万万不克不及抉择性执法,拆违工做必需做到公允公允,不然只会降低政府公信力。(记者 李录宾 编纂 王楠青)
(图片均由丽水市民翁康军协助上传,与记者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