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天津市查察院第二分院无辜关押的565天》(纪实连载一)
第一章
2003年的7月23日早上八点我出门就被几小我拦下,此中一个胖家伙掏出证件在我面前一晃说“我是
查察院二分院的有件工作需要你到查察院做个证。”不由分说两小我把夹着我上了一辆白色桑塔纳。白
色桑塔纳开进了河西区围堤道的查察院二分院大院在大楼前停下,我经常从那个院子路过,那仍是第一
次进来。在车上得知阿谁胖子喊王明宝,他和别的两个年轻人把我带到一楼的门上写着“招待室”的房
间,固然门上写着招待室,可是房间里的安排明明就是电视剧里面看到的审讯室。大约半个小时后造造
冤案的配角天津市人民查察院第二分院反贪局一处副处长刘力克呈现了。由此我被带进一个长达565天的
噩梦之中。(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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