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 《隋书•刑法志》:“又列重罪十条:一曰反 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恶逆, 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 义,十曰内乱。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 赎 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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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隋书•刑法志》:“又列重罪十条:一曰反 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恶逆, 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 义,十曰内乱。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 赎 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