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东理工大学陆教授“谋财有道、坑人有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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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华东理工大学陆传授“谋财有道、坑人有术”

  二00七年四月二日,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化学工程系陆传授以“上海强华化学化工有限公司” 名义,用150万元价格收买了“安庆市益农化工公司”,对外称是兼并重组,因为国度相关法令律例规定,禁绝农药消费企业停止买卖,所以收买就披上兼并重组的合法外套。

  重组后企业名称为:“安庆市强华益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徐某(陆传授亲戚),注册金资500万元,上海方面名义上出资350万元、安庆益农公司用消费旧设备抵40万元、商标折价110万元,计币:150万元。其时上海方面只付出了70万元进进三方共设立的账户,三方是:上海强华化学化工有限公司,安庆市化学和医药工业协会,安庆市益农化工公司。另80万元收买款等公司改名后天分转到“安庆市强华益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后在全数付清。

  二00七年六月一日,陆传授以“安庆强华益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的名义,礼聘陆某为该公司销售总司理,年薪10万元并给其10%该公司干股,差盘缠包干年十二万元,聘用期五年〔2008年一2012年〕,两边签定了《劳动合同》,二00七年六月四日,陆传授以安庆强华益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付出给了陆某五万元《劳动合同》定金。

  颠末二00七年的运做,陆传授不只没有赚到钱并且还吃亏,因而陆传授觉得压力很大,一、该公司没有厂房、没有《农药消费答应证》、没有《农药注销证》;二、又没有领取《平安消费答应证》环评手续也未打点,只是在安庆市石化大湖27幢201室租了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做为该公司的办公场合,德律风、传实:0556—5377029;〔该办公场合与德律风传实在二00八年九月就奥秘撤销,现实上是一个空壳公司〕。 三、各类税费与各个部分的查抄也是一大承担;四、陆传授曾经许诺给周某、张某、张某、叶某等各人10%的股份与每人每月三千元工资;五、陆传授曾经许诺处理三十名原公司职工就业,但因为公司吃亏已无法兑现许诺。因而,他屡次找陆某谈话,要求陆某与他签定一份假“承包协议” 来躲避责任与义务。

  最初陆某在万般无法之下与陆传授签了一份虚假“承包协议” ,事实证明,陆传授拿那份虚假“承包协议” 不只遁藏了上述责任与义务,并且让陆某掉进了其设想的陷阱。

  虚假“承包协议”签定后,陆传授以他本身不在安庆、批便条不便利为由,要求公司用款先由陆某用告贷的体例把钱借出来,然后由公司管帐洪某给陆某出具用款清单,以此办法来停止结算。然而,到二00八年六月份后,陆传授停发了陆某与员工的工资,并称,假设要工资就必需要陆某打借条向他借钱才行,陆某当场回绝。到了二00八年十月份,陆某找陆传授要工资,陆善祥不给,因而两边矛盾公开化,陆某屡次向上海华东理工大学赞扬,但无果。

  然而,在二00九年三月份,陆传授以安庆强华益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的名义把陆某告上了法庭。其诉讼理由是:“承包协议”已经代替了双签定的《劳动合同》并已现实履行,公司一切运营行为都属于被告陆某的小我行为,因而,其要求被告陆某了偿他素材款、差盘缠、员工工资、运营开收、承包费等共计:135万元。此招,让陆某完全掉进了其设想的陷阱!

  不只如斯,早年陆传授就钻国度政策与法令空子,操纵其研究催化裂化强化助剂消费手艺,以别人名义在山东淄博创办了“山东淄博市剂美化工有限公司” 以此来谋取暴利。然后,再操纵“山东淄博市剂美化工有限公司” 所得的利润,拿出150万元买下“安庆市益农化工公司” 的天分与农药定点。

  陆传授非常清晰,新办一个农药消费定点企业十分十分困难。此外不说,就农药定点与安评、环评那几块,没有几百万也休想拿下,别的还有农药三证等。

  陆传授为了尽快把“安庆市益农化工公司” 买下来,四处许诺许愿,包罗许诺给周某、张某、张某、叶某等各人10%的股份与每人每月三千元工资,以及三十名原公司职工的就业等。但等事成之后,他又借“承包协议”把所有的许诺赖掉。然后,他再拿“承包协议” 做根据 , 动用安庆官场上的关系网,借用法令手段把陆某打进十八层天堂!操纵本身的“伶俐财智”钻法令空子已经成了陆传授的一种生财之道。

  固然,陆传授的阴谋在陆某身上已经得逞,但事实毕竟是事实,陆传授他固然能够动用势力、操纵金钱,让法令在其面前“府首称臣” ,但六合良知他无法摆平。陆某就是拼上人命也要复原事实本相,决不让骗财坑人者逍远法外。

  陆传授骗财坑人的事实根据与法令根据

  一、陆传授做为上海华东理工大学传授专家学者,却明知故犯,私行把一个除了有一张营业执照与一张《农药消费批准证书》,其它什么都没有的空壳公司(安庆强华益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给了一个没有任何天分的小我往停止农药消费运营。请问,那不是欺诈又是什么!

  根据《平安消费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消费运营单元不得将消费运营项目、场合、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平安消费前提或者响应天分的单元或者小我;《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五)违背法令、行政律例的强逼性规定为无效合同。也就是说,不只农药消费运营企业要证照齐全,并且承包人也要具备响应的天分,而不是什么人都能够往承包农药消费运营。假设根据陆传授的做法,那法院、查察院也只要签定一份“承包协议” 就能够把法院、查察院给承包出往了。

  二、陆传授他既不是“安庆强华益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又非“安庆强华益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但他凭什么把一个既无厂房设备、又证件不全的农药消费企业“安庆强华益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给一个没有任何天分的小我。

  不只如斯,并且陆传授他还擅安适该公司《查核与治理》与该公司告贷单据上批示与签名。请问,他那种做法有没有事实根据与法令根据;再说,陆传授他有没有权利在欠亨过董事会决议的情状下,私行把空壳公司“安庆强华益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给别人往停止农药消费与运营。

  根据“安庆强华益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五章“股东会”第二十一条(9)项:对公司合并、分立、闭幕、清理或者变动公司形式做出决议;第二十二条:…(5)项:股东会会议做出的决议,附和的票数必需占出席会议股东执有出资的二分之一以上,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削减注册本钱、分立合并、闭幕、变动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做出的决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有效;(6)项:股东会会议应当对所议事事项及做出的决定,做会议笔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需在会议笔录上签名。

  根据《平安消费答应证治理条例》第二条、环保法第十三条、《农药治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九、第四十条等规定,农药消费运营企业要停止农药消费与运营,必需注备如下要件:一、要有厂房设备、消费设备和卫生情况”;“有与其运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营业场合、设备、仓储设备、平安防护办法和情况污染防治设备、办法” 等;二、要有《农药消费答应证或农药消费批准证书》三、要有《农药注销证》四、要有《产物原则证书》五、要领取《平安消费答应证》六、要打点环评手续。而并不是有一张营业执照与一张《农药消费批准证书》就能够停止农药消费与运营。

  以上事实证明,陆传授的所做所为不只违法违规,而带有明显的欺诈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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