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海南的《南都城市报》上看到如许一则新闻。
“新闻”是如许抄成的
4月3日,米卢第一次来到了海南,省内各大媒体都使出满身解数。协作自己没有什么问题,但4日《海南××报》的一篇以“国足蓄势待发”为题目的文章却引起了读者的量疑。本报记者在接到读者的报料后,灵敏到网上查看,发现该报那篇所谓的“本报记者与米卢畅谈世界杯”却是别人之做。
该文除导语和有关于根伟、李金羽以及国度队能否到海南那三个问题外,其他内容与《体育周报》4月1日所发的“米卢:我心里只要中国,退休后要留在中国”一文的部门内容一模一样,从发问到答复以至标点符号都没有改动。记者于是打德律风到武汉的《体育周报》,证实了该稿与他们在4月1日所发的“米卢”一文不异,该报编纂说那是向南京《扬子晚报》特约的稿件。
记者又拨通了《扬子晚报》体育部的德律风,接德律风的是该报体育部的一个负责人,当记者将此事告知对方后,那位负责人说:“那条稿是本报记者汤敏等人所写的。上月底米卢应本报的邀请到南京搞了一个鼓吹活动,在活动期间,本报记者在摘访米卢后撰写了大量的稿件,而此中有良多稿上了各大收集媒体。”当记者把《海南××报》的原稿念了几句给对方时,他立刻打断了记者,说:“不消再念了,那确实是我报的稿件。”
当记者问及你们对那类的工作有何看点时,该负责人说:“我们都习惯了,如许的工作碰着的太多了,又能怎么样呢?好一点的,删删改改后再颁发,懒一些的愉快连标点符号都不动一下,就署上本身的名字。”话语中带着一丝无法。
至此,工作也就很清楚了,但在寡目睽睽之下,勇于如斯“操做”的行为,确实令本埠读者“耳目一新”. (南都城市报)
填补:如今的体育记者都是如许做新闻的吗?谁能告诉我那家《海南XX报》到底是什么报?请各人讨论讨论记者的道德操守问题,以及做者该如何庇护本身的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