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圣叹的遗言真他妈多“豆腐干与花生米同嚼,有火腿滋味”“豆腐与菠菜同食,有烧鹅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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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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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张立国《我的所爱在豆腐》中说金圣叹临死时告诉儿子“豆腐与菠菜同食,有烧鹅滋味”。但我记得高中看林语堂的《中国人》中说金圣叹临死时告诉儿子“豆腐干与花生米同嚼,有火腿滋味”。所以适才我特殊查了一下金圣叹的遗言,网上版本略有出进但都是说豆腐干与花生米同食没见豆腐与菠菜同食的,那个做者实他妈不长脑壳,豆腐与菠菜清汤寡水的能食出“烧鹅滋味”?莫非歪豆腐食多了说?又一查本来那个《我的所爱在豆腐》早些时候2003年04月23日颁发在深圳《晶报》,我今天报上看的张立国《我的所爱在豆腐》一文其实只是往掉了几百字另加了百余字罢了。那阐明一个问题:所谓“豆腐与菠菜同食,有烧鹅滋味”。没有人提出异见所以做者又用了一次。

  适才在汪曾祺《随遇而安》中看到黄河鲤鱼四字让我想起早年听过的一个故事:袁世凯喜好食黄河鲤鱼工做人员为了保鲜就把鲜鱼放在猪油中冻起再送到京城。

  按:汪曾祺《随遇而安》中关于金圣叹的遗言应当准确吧。

  ... 篇写右派的小说里我想起金圣叹。金圣叹在临刑前给人写信,说:“杀头,至痛也,而圣叹于无意中得之,亦奇。”有人说那不成靠。金圣叹给儿子的信中说:“字谕大儿知悉,花生米与豆腐干同嚼,有火腿滋味”,有人说那更不成靠。我以前也不大相信,临刑之前,怎能开那种打趣?如今,我相信那是实在的。人到极其迫不得已的时候,往往会生出那种比悲号更为沉痛的风趣感,鲁迅说金圣叹“化屠夫的凶残为一笑”,鲁迅没有被杀过甚,也没有当过右派,他没有那种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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