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营私
衣——全家均穿粗平民衫,老婆李氏有次穿了件绸衣,岳飞便道:“皇后与寡王妃在北方(靖康之难时被金兵俘虏)过着艰辛的生活,你既然与我同甜共苦,就不要穿那么好的衣服了。”自此李氏末生不着绫罗。
食——与士卒同例,队伍补给困难时,则“与士卒最下者同食”。有次受父母官招待,食到“酸馅”(一品种似包子的面食)那种在官员殷商们看来很通俗的食物时,赞颂道:“竟然还有那么甘旨的食物。”便带回往与家人共享。
岳飞(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字鹏举,相州汤阴(今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人,南宋名将、忠臣,官至少保、枢密副使,封武昌郡开国公。被诬以莫须有功名被赐死,后平反平反,逃谥武穆、逃赠太师、逃封鄂王,改谥忠武。
宋人评判说,“自坏汝万里长城!高宗忍自弃此中原,故忍杀飞,呜唤冤哉!呜唤冤哉!”
仇敌,也就是金人评判说,“江南忠臣善用兵者,行有岳飞,所至规律甚严,秋毫无所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认定岳飞为民族英雄[54][55]。2002年,教导部也对收集上传播岳飞不再是民族英雄的说法停止了廓清,称岳飞在中国汗青上历来被认为是民族英雄,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以来,在中小学的汗青教学纲领和教材中,对岳飞的评判都是一贯的,不存在从头定义岳飞能否是“民族英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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