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刑事案件破案的办法:
一、受理立案。
公安机关关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立功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承受、问明情状后造造《承受刑事案件注销表》,颠末审查,关于不敷刑事惩罚需要赐与行政处置的,依法处置,需要追查刑事责任,且属于本身管辖的应造造《刑事案件立案陈述书》。
二、破案、销案。
破案应当具备下列前提:
1、立功事实已有证据证明;
2、有证据证明立功事实是立功嫌疑人施行的;
3、立功嫌疑人或者次要立功嫌疑人已经回案关于契合破案前提的案件,办案部分应当造造《刑事案件破案陈述书》并造造《刑事案件破案陈述书》。
颠末侦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1、没有立功事实;
2、情节显著略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立功的;
3、立功已过逃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去刑罚的;
5、立功嫌疑人灭亡的;
6、其他依法不追查刑事责任的。关于需要撤销的案件,办案部分应当造造《呈请撤销案件陈述书》同时造造《撤销案件通知书》。
三、摘用强逼办法。
1、拘传,拘传继续时间不得超越十二小时,不得以持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立功嫌疑人
2、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越12个月。
3、监视栖身,最长不得超越6个月。
4、拘留,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需出示拘留证,24小时以内停止讯问,并通知其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元。
拘留后认为需要拘捕的,应当在拘留后在三日内,提请人民查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状能够耽误一日至四月。关于流窜做案,屡次做案,结伙做案的严重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能够耽误至30日。
5、拘捕,公安机关拘捕人的时候,必需出示拘捕证。拘捕后在24小时以内必需停止讯问并通知其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元。
立功嫌疑人被拘捕后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越二个月,案情复杂,羁押期限届满不克不及末结的案件,能够经上一级人民查察院批准耽误一个月,关于特殊严重复杂的案件期限届满不克不及侦查末结的经省、自治区、曲辖市人民查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能够耽误二个月。耽误期限届满,仍不克不及侦查末结的,经省、自治区、曲辖市人民查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能够再耽误二个月。
在侦查期间发现立功嫌疑人另有重要功行的,自觉现之日起从头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立功嫌疑人不讲实在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颠末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告状阶段(人民查察院)和审讯阶段(人民法院)。
1、侦查:
公安机关关于现行犯或者严重嫌疑分子能够刑事拘留。关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停止讯问。立功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摘取强逼办法之日起,能够礼聘律师为其供给法令征询、代办署理申述、控告。受拜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领会立功嫌疑人涉嫌的功名,能够会见在押的立功嫌疑人,向立功嫌疑人领会有关的案件情状。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拘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查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状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能够耽误一日至四日。关于流窜做案、屡次做案、结伙做案的严重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能够耽误至三十日。人民查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拘捕书后的七日以内,做出批准拘捕或者不批准拘捕的决定。
人民查察院不批准拘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而且将施行情状及时通知人民查察院。立功嫌疑人被拘捕的,礼聘的律师能够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对立功嫌疑人拘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越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克不及末结的案件,能够经上一级人民查察院批准耽误一个月。
2、审查告状: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告状之日起,立功嫌疑人有权拜托辩解人。人民查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告状的案件素材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立功嫌疑人有权拜托辩解人。辩解律师自人民查察院对案件审查告状之日起,能够查阅、摘抄、复造本案的诉讼文书、手艺性判定素材,能够同在押的立功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人民查察院关于公安机关移送告状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做出决定,严重、复杂的案件,能够耽误半个月。
人民查察院认为立功嫌疑人的立功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足够,依法应当追查刑事责任的,应当做出告状决定,根据审讯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审讯:
辩解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能够查阅、摘抄、复造本案所指控的立功事实的素材,能够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开庭审理时,辩解律师为被告人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