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妻婚,又称为“挂帐”、“帮腿”、“帖夫”、“租妻”、“典承 婚”等,指须眉付出必然的财帛,租用他人的老婆做为暂时老婆的一种婚姻 形式,其次要目标在于为本身生下子嗣以承续本门香火。根据古籍记载,典妻婚那种婚姻形式最迟在宋代就已经呈现了。如洪迈 《夷坚志》中就记载说:“典量老婆,衣不蔽体,每日乞求得百钱,仅能菜 粥过活。
”元朝时,典妻婚已经在南北方地域广为时髦。典妻婚有一套响应的端方。典妻两边当事人,次要是被典之妻的原夫 和典主,必需订立“典婚书”。那种契约性量的“典婚书”必需两边签字画 押为生效,一式两份,原夫和典夫各自一份。典书的内容包罗:出典老婆的 原因、出典期限、典价、子女抚育及回属等。
典妻同样需要有伐柯人做证。媒 人的姓名也必需签在典婚书上面,以备日后查询。典妻所生的子女跟从典夫 之姓,也回典夫家所有,典子拥有典夫的财富继续权,且亦可列进典夫的家 谱。典妻的婚礼多在夜间举行。婚礼时亦摆宴席请客,洞房礼俗也如其他形 式的婚礼,但其实不张挂彩灯。
在夫妻关系和母子关系方面,典妻婚与其他类型的婚姻形式比拟较表 现出判然不同的特征,那是一种暂时性的婚姻形式。典妻和前夫连结着特殊 的夫妻关系。老婆被典出之时,必需起首在契约上面明白写明典妻与典夫的 那种暂时婚姻关系的起行年限,并规定在典妻期间制止前夫和典妻发作性关 系,那是为了包管典妻所生之子是典主的骨血。
典妻一般都要住在典主家 中,不外,也有一种破例情状,即典妻仍然能够住在原夫家中,但典主每个月到典妻家中同居若干天,同居时原夫要回避,曲至女方怀孕为行。在老婆 被典之时,原配头夫妻生活暂时中断,但夫妻豪情却并未因而覆灭。而典夫 面临典妻和他们所生下的儿子时,其原则是“留子不留娘”。
典妻的间接功 利目标就是为了传宗接代,因为典主一般都是因为本来的老婆不克不及生育,所 以才找他人的老婆做为生育的东西。典妻和所生的子女固然有着血缘关系, 但所生的孩子却只能以典主的原妻为“娘”。在浙江某些地域,所生的儿子 对其生母称唤“婶婶”,做为典主的儿子,他能够列进该家族的家谱。
所 以,在某些地域,典妻婚又被称为“租肚皮”,以报酬物,论价典租,是将 妇女做为一种商品意义上的物件来论的。便是等于将一件物品租借给对方使 用一段时间,而典出之人收取必然的“租金”。既然是出租的物品,两边自 然就要根据那件“物品”的量量来论价,也即妇女的年龄、容貌、生育才能 以及时间长短等,按量论价。
因为典妻婚与正统儒家思惟系统相抵触,违犯了儒家思惟倡议的“从一 而末”、“一女不事二夫”的礼教看念,同时,典妻婚也可能成为社会次序 的不不变因素,从而成为历代官方命令严禁的一种婚姻风俗。不外,固然政府做出了许多制止典妻婚的规定,但因为下层社会贫苦 的经济情况,典妻婚仍然在民间时髦不行。
曲到近代社会,典妻仍然在江浙 等地时髦,在传统中国社会中,布衣苍生亦将名望看得很重,将本身的妻子 出典给他人,当然也会因而抬不起头来,但生活的浩荡压力迫使他们不能不 走那条路。司马迁曾经深有慨叹地说“仓廪实然后知礼仪”,又说“令媛之 子,不弃于市”。
那些名言的本意其实不在于责备穷困的小民不知礼义廉耻, 而是指出了一个简单的事理:所谓的“礼义廉耻”是有前提的,在泰山压顶 般的生活压力之下,生活困难的小民们没有本钱来讲求那些实正的“身外之 物”,而那并非“小民们”的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