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窃取公事上本身把守的财物。
【出处】
唐德宗时的宰相杨炎,人长得很有气派,文章也雄丽而富有风气。杨炎当宰相后,也做了几件有利于国度的大事。但是,他将私家恩怨看得很重,因而引起朝中大臣的怨恨。与他同时担任宰相的还有卢杞,杨炎以至因为卢杞长得丑而常不放在眼里他,因而卢杞对他怀恨在心。
后来,杨炎改任左仆射,卢杞就觅觅时机抨击。杨炎本来在洛阳有一所私宅,托他的心腹赵惠伯代为出卖,赵惠伯就将他的私宅买仕进署。杨炎罢相后,御史弹劾他“强迫仕宦代卖私第,高估房价,多收钱币。”卢杞乘隙推波助澜,诬他监守自盗,应判绞功。德宗皇帝此时也不喜好杨炎了,末于将他发配崖州,又在距崖州百里远的处所“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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