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报检员负责本企业的报检(申报)事宜,报检员办理
报检业务须出示“报检员证”,检验检疫机构不受理无证报检业务。
(2) 报检员有义务向本企业传达并解释出入境检验检疫有
关法律、法规、通告及管理办法。
(3) 报检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检验检疫规定,在规
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报检并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真实的数据和 完整、有效的凭证,准确、详细、清晰地填制报检单,随附单 证应齐全、真实,协助所属企业完整保存报检资料等业务档案。
(4) 报检员有义务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进行抽(采)样、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