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连戏,也被称做“还愿戏”,起源于唐代目连变文,以 “目连救母”的故事为次要情节。明、清期间时髦于皖南等地。 九华山以及青阳、石台、贵池一带均为目连戏的时髦地。
明朝万历年间,徽州祁门人、剧做家郑之珍(1518 ~ 1595 年)根据民间传播的变文和说唱“目连僧(俗名‘傅罗卡’) 冥间救母”的故事编写出《目连救母惩恶戏文》(简称《惩恶
记》),共分为上、中、下3卷,总计108折(出),历叙傅相的 老婆刘青亵渎神明,被打进天堂,她的儿子傅罗卡救母心切,
遍历十殿天堂,末于母子团聚的过程。
剧中吸收了许多民间传 说和故事,富有浓重的乡土头土脑息;表演中将“唱、做、念、打” 融为一体,交叉以筋斗、跳索、蹬坛等杂技演出,在戏曲演出
艺术上独树一帜,对其他剧种产生较大影响。剧中融儒、释、 。道三教的思惟为一体,畅通领悟贯穿,流布普遍,在中国戏剧开展
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
在青阳县及九华山一带,目连戏表演形式有两种:一是演 员间接饰演,称为“大目连”;二是演员操木偶演唱/称做“托 目连”。一般以春、秋两季为盛,有“稻旺戏”(秋收)、“堂会戏”(公堂办,每5年或10年一届)、“庙会戏”(朝九华山)、 安然戏、香火戏(还愿)等名目。
演唱时间分为1、4、7、10- 天不等。唱腔多保留青阳腔“滚调”的特征;角色分生、旦、
末、净、杂、襟;脸谱有鬼脸、标脸、花脸等5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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