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意阑珊情状若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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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富贵
王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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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没有酒仙。美国只要酒鬼。

  走在旧金山的街头巷尾,时常能够见到脸饮得通红的醒汉,倒卧陌头,人事不省,手里紧紧攥着一瓶只剩下一小口的伏特加、威士忌。陌头的酒鬼,老是抉择那些烈性酒,图的就是猛火在身体里乱窜的那种觉得。他们不饮葡萄酒,嫌它太甜,更不饮啤酒,以免尿多——在陌头生活的另类人群,如厕未便。

  近日读闻名诗人北岛的书,书中记载大诗人金斯柏格、帕斯的行状、神气、言谈举行,活乖巧现。那两人都是爱酒之人。诗人之爱酒,可能能够逃溯到希腊神话产生的阿谁渺远的古代吧?在中国,诗家酒家,历来是不分炊的。“天子唤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是爱酒的至高境域,姑且称之为“仙界”。

  我十多年前曾写过李白之醒:“你那三流的剑客醒卧长安/天子不来唤你/穿皮鞋的差人将你踢醒/谪仙啊谪仙不要拔剑/西安啊西安已非长安”。一登仙境,即脱尘俗,却不知醒来的时代,已然是差人满街,那世界再也容不得高阳酒徒了。

  曹孟德也是爱酒之人。酒后横槊赋诗,气吞万里如虎,那种视宇宙如无物、藐苍生如草芥的旷代枭雄气焰,历代的人君无不剽窃,可惜,学虎不成反类犬,到头来,涂炭的毕竟是生灵,受祀的,照旧是治者——且多为残暴全国、残民以逞的昏君。

  以酒的境域而言,孟德之饮,仍在“何以解忧,惟有杜康”的功利阶段,借酒之神力,化解他理想难展的憾恨之情罢了。

  我之爱酒,始于大学时代。那时,青春年少,为诗而痴迷,为爱而癫狂。酒是从大学门口的小酒馆里“零沽”而来。那家酒馆,唤做“小牛湾”,在北京海淀区双榆树的陋巷里,进店一排酒缸,上覆写着古朴“酒”字的红布,内垫棉花,以吸酒气。

  店家揭开酒垫,我乘隙深吸一口,哦,“酒好不怕小路深”,那民间的鄙谚,竟深躲多么深入的哲理。而那样拙朴简单的酒馆,总令人怀想起剑侠如云的古代。

  在美国,汽车商是酒商的冤家,差人是酒鬼的仇敌——出格是,当那个酒鬼是驾驶人时。翻开英文报纸,经常能够看到,有不利的驾驶人,因DUI而遭差人拘捕。

  那三个英文字母的缩写,本来就是“酒后驾驶”(以我的揣测,应该也包罗吸毒后驾驶)之意,Drive Under Influence,那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饮者自戒,切不成纵酒驾车,自危危人,犯在差人手里,实是要啷铛进狱的。

  美国的益处,实是不乏其人。

  不太美妙的处所,就在于饮酒不克不及尽兴。前些天,有几个同好写做的伴侣,相邀往两小时车程外的清幽小城北岛家小酌,此中一位伴侣,带了至为罕见的湘西“酒鬼酒”。我是衔命开车的人,面临与多情刚烈的湘女正相媲美的湘酒,只要黯然一叹了。

  酒实是液体的诗歌。

  设若世间无酒,连诸神都要孤单难耐,我辈尘忙碌碌的人生,怕是要寡趣多多了。

  (二)

  亲爱纪弦老先生,只为他的诗酒之狂。比来,在美国华文文艺界协会举办的“回忆纪弦现代诗70年”座谈会上,我曾经如许论及他的诗:“最有目共睹的狂,当然是因酒而狂,为酒而狂,狂而傲世,傲视世俗社会的一切鄙陋与无聊。

  纪弦无论在台湾诗坛,仍是广而言之在整个中国现代诗坛,都堪称诗酒双绝的诗豪,诗中有酒的醇厚,酒中有诗的柔情。”

  在此次发言中,我特意谈到了纪弦的《无人地带》那首诗中的一节:“想昔时,脱光了/躺在浓荫下想诗,/一面饮着当回酒,/那些日子,多美啊!”我说:“那几句诗写诗人裸体躺在四野无人的嘉南大平原上,饮酒吟诗,那种令人沉沦、惹人怀想的吊尔郎当,那种与大天然融为一体的温馨美妙,实令人心憧憬之。

  其实,那种略显孟浪、稍带轻狂的行为,无疑是诗人的专利、青春的特权。记得本身在二十三、四岁时,刚从大学结业,到中国大西南的巴山蜀水之间,当了一名记者。大约是在1986年夏末吧,我单独一人被奉调到有“月城”与“航天城”美称的凉山彝族自治州首府西昌,担任驻站记者。

  我在情况文雅而偏远的招待所,租下一个房间,前后两院,遍种白菜。牛肉在集市上趁别致买来,用电炉烧透,再浇上半盅包谷烧酒,肉香顷刻之间就超脱到田野之中往了。邀受骗地的诗友,在阳台上围炉夜话,因古代地震而形成的凉山明珠——邛海,就在远处的一轮满月下浮光耀金。

  其时,我曾自撰一联,赠给同饮同醒的诗友:“牛肉暖锅尤堪忆,邛海明月最惹人”。那是清寒如水的年代,更是清纯如水的年龄,心灵里只要爱,血管中只要酒。

  我永久也不会忘记,1987年暮春时节,在天高地远的凉山昭觉县城,薄暮时分,陌头的高音喇叭突然响了起来:倒春冷来了。

  我单独一人,走在寒气逼人的街上,见到陌头的一块空地里,有一群黑色的彝族汉子,披着他们的民族服拆——羊毛织成的“察尔瓦”,或是一块未经加工的羊皮背心,正坐在冰凉的地上饮“转转酒”。一只豁了口的碗,一瓶一块多钱的老白干,没有任何下酒菜。仅仅因为孤单,我走向那一群外族的饮者。

  见到有一个年轻的、干部容貌的汉人走来,他们便挪动屁股,腾出一个位置,那只口口相传的酒碗,立即就转到了我的面前。无须表白身份,更没必要阐明来意,我要的只是那一口酒,那一份热意,在那个天色骤变的时刻。

  四川自古多佳酿,全国酒客传其名。1988年秋高气爽的日子,在长江之滨的泸州:泸州老窖的家乡,我曾酣醉一场——那是青春岁月里第一次彻底的纵容,灵魂和肉体都向酒神缴械投降。

  本地的诗友,将醒进桌底的我,抬到我进住的宾馆单间,为我更衣、洗澡、买来蚊香,点在室内;切好西瓜,摆在桌上。我凌晨4点醒来,口渴难耐,一眼就看到阿谁大西瓜,浸在脸盆的冷水里,我心里的那份冲动,至今记忆犹新。

  信是诗缘,信是酒缘,那一切都源于青春、回于青春,年轻的心,乘着酒意而高翔九天。

  那是黄金的年代,那是白银的日子,我们多情如斯,富有如斯,因为我们爱着,因为心中有爱。

  而每小我的口袋里,只要几张小面额的纸币,寥寥可数。

   (三)

  旅居美国,饮洋酒不算难事。十几美圆,就能够买一瓶威士忌,或是伏特加。

  更廉价的也有。总觉得威士忌,酒香过于锋利,刀子一般;而伏特加,则底子没有任何醇味,酒精似的。有时候,就无故为那些西方人士难受起来。他们中的大大都,枉骄傲饮一生,却历来没有体味过中国酒的“意境”,就像他们大多无法赏识中国古典诗歌中斑斓的诗意一样。

  那种因文化布景所形成的缺憾,几乎无可填补。

  在我曾短暂工做过的四川凉山,以黑为美的彝人,生平所崇奉的宗教,一是火,二是酒。凉山地处西南高原,海拔很高,彝人又多漫衍在高冷山区,那两样物量的工具,也就酿成了精神的、以至灵魂的财产。围坐火塘边,畅饮包谷酒,就着烤得焦黄的土豆(那是彝人的主食),弹起弦子,唱很苍凉很凄婉的歌,似乎整个大凉山、小凉山的千沟万壑,都在静静倾听。

  来了贵客,“坨坨肉”是少不了的,姑娘和小伙子,端着酒碗,对着你唱“祝酒歌”,忍不住你不站起来,将半碗白酒灌下肚往。在贫瘠与闭塞的地域,经常有古风存焉,那种粗暴的酒风,正与那里粗拙的人生相婚配,放在城里,就不免被看做是土头土脑和落伍了。

  彝族的“咂酒”我是饮过的。

  凡是是在类似狂欢节的“火把节”期间,跳过“锅庄”(一种躲、彝族时髦的集体舞)之后,一个干泥封口的坛子,就移到了广场上。敲开泥,将三两根打通了关节的长竹竿伸进往,德高垂青的老者,或是最尊贵的客人,率先得到邀请:饮第一口“咂酒”。酒微酸、回甜,有点像西洋的啤酒,也有点类似于汉族的米酒。

  最有趣的是,坛里封存的酒饮干后,有人立即将一壶冷开水灌将下往,另一坛酒又满了。不消说,公开搀水的第二坛酒,酒味自会淡往许多,仍然浓重的,是那种数十人共饮一坛的兄弟情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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